第693章 引诱作证

    第693章 引诱作证 (第2/3页)

说一遍吧,我需要细节。”方轶看着眼前的郭文直,心里挺不是滋味。

    刑事律师的工作其实就是在刀尖上跳舞,跳好了,众人喝彩。跳不好,就会跟对面的郭文直一样,身陷牢狱。当然也可以选择妥协,不温不火,窝窝囔囔的干活儿,但是即便这样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踩到红线,说错话。总之这个工作,不是手里有律师证就能干好的,很容易把自己送进去。

    “嗯,我明白您的意思。之前我接了一个刑事案子……”郭文直也是做律师的,而且也办刑事案子,只不过没有方轶那么好的运气,也没有他那么深的理论基础,但是方轶的话他明白。

    今年年初时,郭文直经人介绍认识了犯罪嫌疑人许春根的哥哥许春明,许春根因为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许春明为了弟弟的案子找郭文直咨询了两次。后来许春明将弟弟的案子委托给了郭文直办理。

    接受委托后,郭文直去了看守所会见许春根,了解到许春根原是一家铁厂的职工,他利用在厂内工作,熟悉环境的优势,伙同他人先后多次偷盗厂里的王八铁(铸造用生铁)。案发时来厂里送货的货车司机开着货车偷拉王八铁出厂,被厂保卫科发现,随后报警。

    根据货车司机交代,他与许春根是朋友关系,案发当天许春根和另外一位姓李的同事一起合谋盗窃厂内的王八铁,他负责运输,事成后三人分赃。车上的王八铁是许春根和他同事帮忙装的。

    经过调查,公安部门认定,许春根等三人一共盗窃厂内王八铁六次,被盗窃的王八铁价值为三万一千三百元。最后一次盗窃的王八铁价值人民币三千八百元。

    此后,郭文直再次去看守所会见许春根,在会见中,许春根辩称自己未参与案发当晚的盗窃,案发当晚他一直在朋友时大礼家喝酒。

    会见结束后,郭文直将许春明约到茶馆,告诉他许春根不承认起诉书指控的最后一次盗窃,该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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