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二女争夫?

    第三十四章 二女争夫? (第1/3页)

    在知县的心里,是倾向于支持范姓孝妇索赔的,但这并不是因为有什么交易关系。

    而是因为范姓孝妇刚才通过一些表现,已经证明了她对律例和人情的熟悉,所以这是一个懂得怎么“闹”的人。

    在不涉及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判决一般都会倾向于善于“闹”的,以免惹出更多麻烦上身,人性皆如此。

    如此知县便对范娘子开口道:“林某人若只是赔付眼下的一二碎银,确实对你不公道;

    但他又不能将今后收入无休无止的赔付与你,这样也不公道!”

    范娘子回应说:“虽然听说有人意欲赠金银与林某人,但民妇所求不多,不会要这些不能生产的金银。

    林某人只需拿出一年之内置办产业的三成,赔付与我即可。

    如果林某人没有置办产业的心思,便将金银半数赔付出来。”

    听到这里,林泰来终于可以肯定,这娘们费尽心思并不是为了点银子或者修理自己,所图真就是绑定自己。

    她能帮自己弄来五百两银子“风投”,然后又想通过这种方式来确定占股比例。

    以赔付代替占股,知县的判决书具备法律效力!不得不说,范娘子这个心思也够巧妙的。

    难怪当初自己连个项目都没编出来,她就一口答应帮自己去拉投资。

    原来根本不看项目,就是冲着自己这个人来的!

    冷静的想了想,林博士发现自己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除非自己完全不要那五百两银子,无欲则刚。

    这时候,另一被审的五钱小妹黄素珍忽然心中警铃大作!

    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自己,眼前这个不正经的孝妇有问题!

    心念急转后,黄小妹立刻对知县开口道:“青天大老爷在上,小女子亦另有陈情!

    律法上说的赔付家产半数,前提是无故殴伤,但这次事出有因,并非无故。

    当夜是奴家有意对林壮士诉说自身遭遇,激起了林壮士的义愤,这才导致林壮士对武一魁出手。

    奴家情愿代替林壮士,就殴伤罪责,对范寡妇进行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