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给折色则易于荡、给本色则可得实惠

    第七十一章 给折色则易于荡、给本色则可得实惠 (第2/3页)

    在制度设计上,这是一個完整的内循环。

    但是在执行中,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题。

    朝廷从大明腹地收银两,产生了另外一个可怕的制度性腐败——火耗。

    朝廷要的是金花银,杂质较少,民间能征到的大多数为杂色银,杂质较多。百姓们用杂色银交税,就要多交一部分的火耗税,火耗全看地方税吏,本该每两一分到两分(1%到2%),能达到每两一钱到两钱甚至更多。(10%到20%)。

    而朝廷把军饷发给边方,这金花银从朝廷送到边方,就变成了杂色银,杂色银也就罢了,能到军士手中也还好,但往往因为无法监察,导致军士别说足饷了,哪怕就是半饷,也是难如登天。

    戚继光统领三镇之地,能保证的也只有跟着他来到北方的浙兵能领到足饷,至于本来的卫所军士,戚继光能让他们领到半饷,已经是戚继光的刀子锋利。

    商人从腹地运粮到边方,损耗极大,但是这差价却弥补不了沿路的损耗,商人就懒得运粮了。

    商人也不会把银子带回腹地,而是就近购买边方货物,运回腹地,赚取差价。

    这就导致边方的银子越来越多,粮食价格飞涨,银贱谷贵;

    而腹地,因为财富的高度集中,白银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百姓要交纳税赋,就要用粮食换银子,这就造成了银贵谷贱。

    这个纳银开中法的内循环设计,看似是逻辑自洽,是成功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是极其失败。

    大明本来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利用内循环解决边方粮草问题的方案,那就是纳盐开中法,也就是盐引。

    商人必须把盐引从边方,带回大明的江南地区,才能获得食盐,才能获利。

    商人要获得盐引,就必须运粮到边方,或者在边方商屯,商屯就是商人雇佣苦作劳力在边方屯耕,就地入仓换取盐引。

    而大明边方,给军卒实物当做军饷,米粱盐油袄等,也会有侵占,但是难度可比侵吞银子要麻烦许多。

    这套纳盐开中法被彻底破坏,是在明孝宗弘治年间,叶淇为户部尚书,改旧制为:商人以银代米,将白银交纳于运司,白银解至太仓,就能换取到盐引,这商屯盐引法,一下子就被破坏的一干二净。

    太仓的银子是多了,可是边方不宁。

    盐引法已经被彻底败坏,而现在,王国光只是想让大明军士能吃得上饭,还不是吃饱饭,所以开了一轮历史倒车,军饷不给银,给实物。

    这也不是王国光首倡,在海瑞的《治安疏》里就有一句:复屯盐本色以裕边储,开历史倒车,边方应该复屯耕盐引之法,多多积蓄粮食,以充裕边关。

    “我提醒诸位,军卒吃不上饭,是要哗变啸营的。”张居正听完了王国光的陈述,开口为王国光站台。

    一旦不再折银,改为了之前的实物粮饷,就会造成边方必须要屯耕,朝廷没有那么多的粮食,就要靠地方边镇屯耕。

    “此事从长再议比较妥当,这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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