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见钟情
第三章 一见钟情 (第3/3页)
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
刘巧珍在后座听得面红耳赤,忍不住把头靠在高加林背上,幸福地闭上眼睛。
就这样,俩人共乘一辆自行车,出了桥头,向西一拐,顺着大马河川道的简易公路向高家村飞驰,橘红的夕阳洒下温柔地光线,将这一切包裹,幸福充满整个画面。
高加林还是不能不顾忌刘巧珍的名声,她是个女孩子,在这样偏僻闭塞的小山村里,稍微逾越雷池就会惹来一大堆的闲话。村里面闲的没事嚼舌根的七大姑八大姨可真的不少。所以还没到村子,远远地高加林就停下了车子,跳了下来。把自行车给刘巧珍,让她自己骑车先走。
“巧珍妹子,村里面扯闲话的人太多了,”高加林看着有些不知所措的刘巧珍,解释道:“咱们就在这里分开,你先骑车回家吧!”
“加林哥,俺不怕别人瞎说!”
刘巧珍比高加林还勇敢,这让他十分感动,伸出手摸摸刘巧珍的头,温和地说道:“乖,听话!也就是这么一阵,再过一段时间我的文章发表了,什么都好了!”
刘巧珍心中涌起一股暖流,羞涩地低下头,“那好,加林哥,我先走了!”
说完,刘巧珍像一只燕子,飞身上车,轻快地骑走了。没骑几米,又停下来,扭过头给高加林挥挥手,说声再见。高加林笑着给她挥挥手,就这样目送她远去,这才迈着轻快的步伐向家里赶去。
高加林一边走,一边构思着新的小说。他打算写一本反应当代农村生活的中篇小说,展现农村改革开放中遇到的问题和挫折。这种主旋律小说也是这个时代最热门的东西,写出来后绝对名利双收,自己的处境立即得到改善。
可是写什么小说好呢?
几乎不假思索,路遥的《人生》就摆在他的脑海里。写这本书再恰当没有了,直接就是事实呀!
可是一思索,高加林又打消了照抄的念头。
首先自己的写作风格与路遥的《人生》相差很大,自己喜欢写一些比较柔和华丽的文笔,与路遥这种乡土气息浓厚的风格不符,照抄肯定不合适。至于改写呢?对于这样一位命运多舛的文壕前辈,自己实在不忍心抄袭对方的代表作,总不能走人家的路,让人家无路可走吧?太没有道德了!
当然还有最后一点,自己的环境如果与小说里面一模一样,每一个人都有对应的角色,那么,小说发表之日,也是自己周边所有人被暴露在社会舆论之时。正面角色还好说,那些略带反面的角色对应人物岂不是要受到千夫所指?自己没有必要把整个身边都搞成这样吧!顶多映射高明楼出出气就行了!
同样,《平凡的世界》也不太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