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荷包(求收藏求推荐求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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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氏其实是林三郎捡回来的,说捡也不准确。

    十一年前,林三郎去镇上给妹妹买糖,顺手帮了一个被混混欺负的小姑娘。

    小姑娘吓坏了,一路跟着他到林家怎么赶都赶不走。

    林家人看她长得白白净净,谈吐不俗又认字,还想过送她回家——当然,是冲着酬金去的。

    不想小姑娘根本不记得自己家在哪,身上唯一一块许能证明身份的玉佩还是碎的,上面就一个月字。

    再后来……小姑娘成了林三郎的媳妇。

    陈月娘这个名字也是林三郎给她取的。

    “我不记得以前的事了,怎么找?”陈氏手上的动作不停:“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也没听说谁家丢了闺女。”

    她的想法很简单,自己不记得了没法找,家人总不会不记得,没找她无非是人不在了或是不在乎。

    无论是哪个原因,都没有找的必要。

    真找到了也是徒增悲伤罢了。

    “抱歉,我不该提这个。”

    陈氏有点诧异,见她一脸愧疚,笑了笑:“其实我不在意的,女人最后的归属不就是嫁人生子吗?能遇到三郎,嫁进林家,我觉得自己很幸运。”

    这话到底有点大胆,陈氏不自在的低下头去。

    抛开林家人不爱干活,名声不太好不提,做林家的儿媳其实比别人家的幸福多了。

    冯氏不是什么恶婆婆,只要把饭做好,衣服洗完,其他事她根本懒得管,更别说故意刁难,磋磨人。

    妯娌的话,除了二嫂喜欢偷懒,也没别的勾心斗角的糟心事。

    至于男人……想到林三郎,陈氏脸上泛起红霞。

    林宝宝看出她说的是真心话,稍稍松了口气,岔开话题道:“三嫂,你手艺好,下回我去镇上帮你接点针线活回来吧。”

    她记得吴氏就经常去镇上的绣坊接活回来做,原身还陪肖小妹去帮她送过绣好的荷包手帕等小物件。

    “到时候你自己手头有了钱干点啥也方便。”

    开荒都是力气活,女人去了也干不了多少,不如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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