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八章 真的狗

    第四百九十八章 真的狗 (第2/3页)

子里养狗了。上次法厄同也是这样,原则上她不能留在这里。但考虑到情有可原,县衙可以可以多让她停留八九个月——不过县令本人是批准不了的。】

    “县令不能批准?那要怎么做?”

    【准确地说是不能独自批准。像这样的事,县令一定会召开听证会——以前审案子不也是有其他人旁听吗?这里也是。本县的举子和生员都可以到场落座,还可以发言,其他人可以在下面听。只要你的理由足够充分,能够在听证会上说服其他人,那么这件事是可以通融的。我看这个听证会召开的频率还挺高,有许多民事调解包括离婚纠纷都会拿到会上来说,下面还有小报记者全程跟踪。只要不侵害他人的法益,多少都能通融些,或者现场给你一个替代方案。比如上次那个200箱盐汽水什么的。】

    “那通过的机会高吗?”

    【实际上这和你师兄判决那个杀人案没有什么区别。他是国君,县令也是县君。国君也不能擅发中旨不是吗?县君也是一样。但是只要县里的大家大体都没意见,觉得这件事是符合公序良俗的,也不侵害他人的法益,那么这件事可以办。另外在哪盖章就只在哪生效,比如这个狗的事情,江宁县衙给你批了的话,在江宁县内可以用,但在隔壁上元县就不行。想要更广泛的许可,那就去应天府尹那里开听证会,那边也有这个业务的。】

    “够了够了,我又不是要带着狗出去遛街,有个地方能让我把这两只养起来就行。用脑袋想就知道,这种小事在门口可以通融一下,在应天府内恐怕不可能过。眼下嘛我想想。”

    商洛琢磨了一下.

    他琢磨出来了。

    “喂,你们两个,和狗差不多的都可以变是吧?”

    “是的。”阿哼回答,“或者这样的我们认为是狗的东西也可以,就是有些复杂。”

    “不用那么麻烦,你们变个普通的小狗就行了。我告诉你们啊,有这么一种狗它叫做博美。”

    高时雨正在休息室里吃着小笼包,他姐姐也在旁边。

    忽然,高晴雨放下了筷子:“哇!!!你看你看!”

    “我看不见.所以是什么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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