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多余”的证据

    第四十五章 “多余”的证据 (第2/3页)



    很快,又有几个新的证人来到庭上。

    “这个人从我这里买了一些五金工具,我记得他还问过我玻璃刀锋利不锋利,那个时候他的笑容很恶心,很猥琐,所以我印象很深。”

    这是某五金店的老板。

    “这个人曾经光顾过我的店,买了一些润滑油和避孕套,他当时的表情,就好像是要去犯什么罪一样。”

    这是某情趣店的老板。

    “这个人曾经光顾过我的店,买了一些有关于跟踪尾行的碟片。”

    “这个人曾经光顾过我的店,买了一些有关于跟踪尾行的书籍。”

    这两个是影像店和书店。

    永井达也越听,脑门上的汗越是流了下来。

    这几个证人的证词,确实有一部分是真的,比如说五金店和情趣用品店,他确实光顾过。

    但后面两个完全是捏造的!

    “这里还有五金店和情趣用品店的监控证据,可以证明被告确实光顾过。”

    “另外,连续好几天,被告曾躲在我方当事人公寓楼下偷窥,这里是照片。”

    古美门拿出一份U盘,连带着几张照片。

    一系列的证据轰炸,几乎让人晕头转向。

    所有人齐刷刷的目光,全部都看向了此次诉讼的被告人,永井达也。

    一时间,纷纷窃窃私语。

    怀疑,惊疑,各种各样的声音接踵而来。

    永井达也汗如雨下,心神慌乱。

    他这个时候终于明白了。

    对方这是有备而来!

    这些证据,真真假假,里面有特意伪造的,就是为了控告他,除了民事赔偿以外,还想让他接受刑事诉讼,让他坐牢!

    “抗议!”

    他的辩护律师,佐久法史急忙站了起来。

    “原告诉说事实与本次诉讼案件无关,应该另起他诉!”

    法官看了他一眼,敲了敲锤子:“抗议无效!请原告继续证据出示!”

    佐久法史只能悻悻地坐了下去。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法官是不会让原告说下去的,因为严格来说这是两个案子,一个民事一个刑事,按照程序应该另起它诉,刑事案件只能由检察院公诉。

    但是,这个法官……他,不,应该叫她。

    她是个女法官。

    法理上她不会偏向任何一个人,但是情理上她会偏向和自己同性的一方。

    更别说,这还是一起预谋强奸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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