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我喜欢你

    第四十一章:我喜欢你 (第3/3页)

地知作者不知。

    吱吱凌晨左右,新屋内又摔出来一个水壶,滚滚热水发出令人畏惧的“丝丝”,声动静之大惊动了不少站岗人员,清楚地听到孟荧的尖叫,“好,好,我明天就回娘家去。你有种,就娶个婊/子吧!”

    这才有了徐百川一通电话。

    郑耀先是个极有本事的人,这点不仅是孟荧,即使是略有些交集的人,都不会质疑。但是再有本事的人,也很难做到算无遗策。

    因为这世界上有本事的人太多了。时局纷乱,各种利益牵扯、亲情羁绊也是变数。

    比如说,郑耀先穷尽智慧想出的脱身之法,先被他家“那口子”那枪逼退了三尺,好不容易和她达成了“和解协议”,继续为保命保国精诚合作,但是第二天一早,宫庶等人还没有到,中美合作所门口就来了一群闹事的。

    徐百川怒了,“到底是哪个不要命的。一个一个的把我这儿当旅馆了。来人,先给我抓进来进刑讯室。”

    报信儿的人一脸苦逼,喏喏说:“四哥,处座,只怕抓不得,这两人,是方家的少爷,也就是六哥的大舅兄啊。”

    徐百川顿觉头重脚轻,心里感叹,老六啊老六,我这干哥哥可真是给你操着亲爹妈的心啊。这怎么人都到监狱里养老了,还是是非不断呢。

    但内心再无奈,他也是把郑耀先看得极重的,义结金兰,同生共死不知多少回了,还能真不管他吗?明显不能。所以他只能亲自去大门口,迎接这两位“亲家少爷”。

    来人确实就俩,一个二十八九岁,西装革履,很有些儒商的样子;一个则是标准警察制服,虽然年轻些,但明显火很大,见了他出来,就道:“这位长官,郑耀先呢,叫他把妹妹还给我们。”

    这话就不太好听了,徐百川收起几分客气,道:“方先生,现在虽然是民国了,但女子总归是出嫁随夫的,令妹与我六弟自由恋爱结为夫妻,何来还这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