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第2/3页)

车上下来一个中年男人,比较胖,不紧不慢地走过去,踹了一脚那个叔叔,后者跪蹲在地上。黄毛的年轻人揪着女孩的头发,几乎是拖行的拉到汽车边上。楚离看见女孩的牛仔裤湿了一大片,应该是失禁了。围观的人有点多了起来,但是大多因为害怕离得比较远。

    楚离虽然是绕着走,但还是离得越来越近,能听到中年黑衣男人大声呵斥的声音,应该是喊老人别插手。“老子那么爱她,怎么不能在一起?”每次说完,都能听到黄毛和另外一个人发笑起哄的声音。估摸着老人应该是女孩父亲,一直央求着。时不时传来一身惨叫。旁边的群众七嘴八舌对三个人进行声讨,不过没有任何效果,相反从呵斥声音逐渐变大,变地狂妄来判断,像是格外兴奋了。

    楚离透过人群中的缝隙,看了一下,女孩头发凌乱,鼻青眼肿,嘴角留着血唾沫。衣服也有些破了,蜷缩在地上哭的肩膀抖动着。楚离看了看四周,这会应该是交接班的时候,没有看到执勤的警察,交警也没了踪影。仍然朝远离人群的方向走去。走到近五十步的时候,突然听到背后传来一声尖叫。楚离心里一缩,本能地快速扫视了一下四周,随后看见了立在街角里的一根一米有余的铝合金框。

    WH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楚离进行审理,判有期徒刑五年。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楚离的这个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上面条文的第二款说的很清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伤的,应负刑事责任。犯罪分子在霸凌欺压他人,您可以制止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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