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平城

    第二十六章:平城 (第3/3页)

  “我妹妹那是肯定……”耿舒淮话说到一半,立刻止住了,防备的看向邓根,还有一旁听着他们说话的其他镖师,没好气的道:“死心吧你们,就算有,也只有一本,我未来妹婿肯定是要寄给我妹妹的,你们还是等着书铺印好之后的赠本吧。”

    “那个……耿二,上次去宁都的是绿喜,这次去的应该是红福吧?”

    一个个子不高,黝黑精瘦的镖师试探的问道,这人名武彪,别看长得不起眼,有他在,整个押镖队伍的安全指数起码上升两成。

    武彪功夫不强也不弱,在镖局中排个中等,但是他有一项独门绝技,能提前“嗅”到敌人的气味。

    镖队的敌人自然是山匪水匪马贼一类的,这些人在方圆十里,空旷之地可能方圆数十里,就很有可能被武彪嗅到他们的存在,从而令镖队提前做好准备。

    这一项技能让镖师们很是羡慕嫉妒恨,也很想学一手,武彪倒也不藏私,告诉他们如何嗅,何种气味才对,但是却无一人学到他的本事,一开始众人并不相信他是靠嗅觉发现敌人的,但是随着几趟镖一走,大家不信也得信了。

    当然,武彪也有失手的时候,不过次数并不多。

    武彪识字,爱看话本子,特别与自己行业经历有关系的话本子,所以算是镖局中追更催更最厉害的人了,不过他一般不怎么到杨倾墨跟前催,他都找杨倾墨的未来妹婿耿二。

    耿舒淮瞥了这个比自己矮了一个半头的家伙,自己明明看起来比杨倾墨更威武更霸气,结果这家伙一点不怂自己,反而怵杨倾墨那家伙,他有什么可怵的,不就能打一些吗?但是他又没有在镖局中打过人。

    “你看我干嘛,怎么,洗了个澡,你就不认识我了?快说啊!”武彪见耿舒淮不回答,却一直看着自己,不禁催促道。

    “规矩是这样的,但是如果绿喜还想去宁都,红福那个二货还打不过人家,啧,那可就热闹了。”

    耿舒淮无所谓道,他对那两只鸟无感,反正它们也不听他的话,有时还把他脑袋当鸟窝,他烦死它们了,最好全都滚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