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与邺城酒肆无关

    第五十三章 与邺城酒肆无关 (第1/3页)

    这个猜测其实合情合理,毕竟县内已经发生了不知道多少次类似的事情了。

    要么是妻子要么是丈夫,甚至还有孩子的爷爷偷偷带孩子到邺城酒肆,只为了半年不限量的酒供应的。

    一开始还觉得丧心病狂、毫无人性,现在这种事见得多了,梁州县的百姓也变得迟钝麻木了,开始觉得丢孩子也不过就如此,习惯了。

    不过这家丈夫却极力反驳,道理也是有理有据。

    首先,他几乎从不喝酒,其次他睡觉很沉,而且是睡在床里侧,如果半夜下床,大概率会惊动妻子,再者,孩子狗剩是他们家的独苗苗,也是他老苏家的血脉独苗。

    就假设他再想喝酒,也绝对不会拿自己儿子换酒,真敢这么做,恐怕祖上十八代的鬼魂都会前来谴责他把他带走。

    于是吃瓜群众们又纷纷点头,觉得丈夫说得很有道理,问过这家妇人后,也证实这位丈夫说的都是真的。

    那孩子是被谁偷走了?

    现在小偷也偷孩子换酒吗?

    有人提议道:“不如去报官府?”

    立马有人否定:“官府现在都不管正事,报了也没用,等官府派人去找的时候,孩子早就找不回来了。”

    一听到孩子找不回来,妇人哭得更难过,悲伤抽干了她身上的一丝丝气力,化为这悲剧世道的一道笔墨。

    很快,妇人伏在地上哭断气昏迷过去,她就这一个儿子,还指望以后出人头地,考上秀才呢。

    有了解这家人情况的说道:“苏家这对夫妻,平日里便缩衣节食,如今粮食短缺,粮价上涨,他们就吃得更少了,硬是挤出一份给孩子,恐怕苏家媳妇是吃得太少,情绪一激动,就昏了,唉,也是可怜啊。”

    倒是有看不懂氛围的,在那里道:“谁家还不可怜呢?”

    裴梦情和东方小玉正要上前查看,忽然,后面那条街道也传出一声:

    “天杀的贼子!竟将我女儿偷走,她才七岁啊呜呜呜……”

    然后,便如同激起了连环阵法一般,不断有人家悲痛号哭,一问都是自家丢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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