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狗咬狗

    第一百零三章 狗咬狗 (第3/3页)

昌隆为了自保,又怎肯让宁卫国得逞,特别是许三水已认罪伏诛,接下来只需要拿钱摆平眼前的事便结束了。

    他放下折扇,看向独眼童,轻蔑一笑:“宁照磨,你说的这个老童,他只是宁家香水铺子的一个掌柜,我没记错,他的一只眼本来就是瞎的,我念在许三水家困难的份上,替他赔偿一百两银子,一百两银子买他一只眼,不亏。”

    说着。

    叶昌隆便从腰间的荷包里掏出一沓银票,趾高气昂地询问独眼童:“若是一百两不够,我再加倍,像你这种独眼的伤兵,这辈子都挣不到这么多钱,还不满意的话,你开个条件,如何?”

    有钱能使鬼推磨。

    叶昌隆相信只要他给的钱足够多,独眼童一定会心动。

    独眼童本来只想找到真相,可此时见害得他双目失明的幕后指挥者叶昌隆,竟如此羞辱于他,愤怒嘶吼:“我不要你的钱!”

    “大家听清楚了,是他自己不需要赔偿的,此案可以了结了。”叶昌隆手指勾着荷包还在晃着,戏谑的语气更平添了几分羞辱的意味。

    宁无恙深吸一口气,走到了许三水的身旁,拿起血泊里的那把佩刀。

    “二伯,方才是这把刀伤了童大哥的双眼吗?”

    “是……”

    宁卫国语气里尽是无奈。

    许三水人都死了,哪把刀伤的人又有何意义?

    宁无恙轻轻抖了抖刀锋上的鲜血,目光灼灼地看向叶通判。

    叶通判吓得一个激灵,脱口而出:“谋害朝廷命官不光你要杀头,还会株连宁家!”

    “哈哈,通判大人你可真瞧得起我,我只是想请教你一个律令条文,故意伤人致人眼盲的话,该当何罪?”

    宁无恙还是打算纠缠这个问题?

    人死了再讨论这个问题有何意义?

    叶通判嗤笑一声,答道:“致人眼盲乃是轻伤,轻则入狱三年,重则流放岭南或漠北五年。”

    “看来我没记错。”宁无恙含笑看向没事人站在当场的叶昌隆,“听到了吗,叶昌隆。”

    一双眼睛,还不敌对一位官员动刀来得严重。

    真好。

    真好啊!

    宁无恙握紧了刀柄。

    叶昌隆突然被点名,他愣了一愣,接着冷哼一声:“又不是我伤的姓童的,我听没听到有何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