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爱听歌的雷鸟

    第二十一章 爱听歌的雷鸟 (第3/3页)

地里被杂草淹没的尸骨,又是谁的梦中情人呢?

    “好可怜的恋人,如果有来世,他们一定要幸福呀。”艾玛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她被恋人那至死不渝的爱情打动了。

    “战争……”雷鸟口中反复念叨着这个词。

    “你们人类是我见过唯一会疯狂的自我残杀的种族。”它回头梳理了一下自己的羽毛,“再给我唱一遍吧。”

    雷鸟发话,罗本乖乖照办,又当了一回点歌机。

    这次唱完后,雷鸟没有让他继续唱,而是问了他一个问题:你们两个为什么要踏足这片森林呢?

    罗本将他俩的来意如实相告,雷鸟听完后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让你唱了三次歌,也没什么可回报的,就送你们几根羽毛吧。”雷鸟扭过头,在尾巴上梳理了片刻,三根缭绕着雷光的尾羽就出现在两人面前。

    “谢谢!”罗本呼吸都粗重了两分,他没想到艾玛的任务居然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完成了!

    “你应得的。”雷鸟并没有把这点事放在心上。对它来说,这些羽毛迟早会脱落,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送给这个很会唱歌的孩子呢?

    “对了,你们有了杖芯,应该还需要可以做杖身的木材吧?我对这个不是很懂。”在临走前,雷鸟又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是的。”

    艾玛确实还缺一份可以拿来制作魔杖的木材。虽然翡翠之森里最不缺的就是木头,但也不是随随便便一根木头就能拿来充当魔杖的杖身的——它起码得看着顺眼,有眼缘才行。

    比方说一根天然形成的、笔直的木根。

    罗本和艾玛进来这么些天,还没遇到看对眼的木材。

    雷鸟摆了摆翅膀,朝一个方向一指:“那边说不定有你们需要的东西,我之前在那儿吃了一条火龙,那里的树木可能会发生变异,你们可以去碰碰运气。”

    说完,它便化作一道紫色的流光,消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