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7章 地下王乔三爷

    第647章 地下王乔三爷 (第1/3页)

    李云海沉着的说道:“送给警察去处理!该判什么罪,就判什么罪!”

    蒋志军凛然说道:“好的,李总。”

    李云海挥了挥手。

    保安把胖子拖了下去,只见他早就吓得尿了裤子,身子软成了一瘫泥。

    李云海对蒋志军道:“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家,这边有什么动静,随时向我汇报。被火烧了的工厂,先不要放人进去。”

    他和乔三之间,没有任何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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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馨惊魂甫定,喝道:“把她押下去!反了你了!谁放她上来的?什么人都往这里放!”

    梅青和杨舒月虽然资格比林馨老,但自知比不上林馨的背景,心里虽然有怨言,但也只能接受这种安排。

    李云海道:“会的!所以你姐从来没有做错过事。因为她知道我真的会换掉她。”

    丁强这一巴掌手下留了情,不然非得打掉她几颗门牙不可!

    “带走!”林馨气得身子发抖。

    柴亚楠重重的咳嗽几声,嘶声喊道:“李老板!李老板!”

    杨舒月和梅青等人大惊失色,上前来劝阻。

    李云海走的是阳关道,是人间正道。

    苏红当然也想要求进步。

    李云海道:“就交给林馨吧!她是林芝的妹妹,又是大学生,业务能力很不错的。”

    李云海喔了一声,抱着妻子,把头埋在她胸口。

    “李云海,你这是故意为难我?梁领导日理万机,又怎么可能接受我的请吃请喝?”

    李云海道:“苏姐,我正要和你谈谈。我想调你到生产部工作,你意下如何?”

    林芝轻抚他的颈部,笑道:“你坐好了,我给你拿药,吃了药,你就好好睡一觉,什么也别想了,天大的事情,等明天再处理。”

    李云海可不管这些,哪怕把乔三气死了,也与他无关。

    “姐夫,你忘了?我现在是你的第一秘书,你去哪里,我都得跟着!”

    之前负责生产安全的经理,因为失火一事而被免职。

    丁强和庄勇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过来。

    沈秀玲等人拿了纸巾,蹲下来仔细的擦拭。

    当天上午,苏红便前往生产部任职。

    “你不是厦大的,那你是哪个大学的?”

    这些经理归蒋志军协调和管理。

    新来的安全经理,是老板最器重的秘书,以后再有什么事,也有苏红兜底。

    陪老板玩,那只是情感上的付出。

    庄勇将柴亚楠拎起来,反剪了她的双手。

    具体到每家工厂,又有管理生产的副厂长。

    “什么大学?”

    “李云海吧?”

    李云海笑道:“太好了!我会让林芝出一个公告,任命你为生产部生产安全经理,你做好上任的准备。”

    她知道保镖一到,自己肯定见不到李云海了,紧握剪刀的右手,微微用了一点力气。

    院子里开了几树早春的桃花,小鸟在树上歌唱。

    “是吗?你真这么厉害,那你就请梁伯年作陪吧!你能请动他,我就来!”

    “不,我不会行刺任何人,但我真的会杀了自己!”柴亚楠道,“林秘书,我求你了!”

    林馨跟上前来。

    李云海听说,在西州这里,乔三就是地下王。

    李云海道:“送到警局去了。这个事情太严重,我不能饶过他。不然会给其他人一种错觉,哪怕犯再重的罪,只要情有可原,就可以求饶。”

    李云海道:“再议吧!产能跟得上来吧?如果跟不上来,先找代工厂代工。”

    柴亚楠被庄勇死死的抓住双手,动弹不得,她瘦弱的身子,做不出任何的反抗。

    李云海道:“不用了,我出去走走。小正别给我抱,我感冒了,别传染给他。”

    啪的一声响!

    柴亚楠忽然掏出一把剪刀来。

    一觉醒来,天已大亮。

    林芝问道:“后来是怎么处理的?”

    在集团生产部,除了副总以外,还设有很多职务。

    “喂,哪位?”

    回来的航班上,他就有些头晕,今天又在厂区忙了一天,此刻头更痛了。

    苏红走了进来,关心的说道:“你多休息几天也没事,公司这么多的人管着,出不了大事的。”

    现场管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等等,都有专门的经理。

    “你找谁?”林馨问道。

    要是被李云海知道,肯定要骂她办事不力。

    李云海心想,此事关系到今后的安全管理,如果真能判个死罪,就能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于是默然的挂断了电话。

    没想到这罪名这么严重!

    林馨道:“快,把地面上的血渍清理一下!”

    “我中午要和梁领导一起喝酒,你有本事,你就过来吧!”

    “李总,柴亚庆,就是昨天那个胖子,他犯的是纵火罪,因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最高可判死刑。”

    “我、我找李、老板!”女子局促不安,但又神形急促的说道,“他在不在?”

    蒋志军道:“三百万的财产损失,他这辈子肯定无法赔偿。我问过法务人员,他们说,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所以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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