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而 好 事

    酒 而 好 事 (第2/3页)

限制行为,都必须是要谨记在心的。而与友人团聚、欢庆时刻、家族大事乃至国之大事,势必当以“酒”而和之,方无缺憾。酒可助兴、也可排忧,既可提升豪情,也可增添情趣,适可而止为佳,畅饮开怀视为豪放。

    我们经常在典籍中看到古人豪饮,记忆最深的,莫过于《水浒传》,是个汉子吃个饭都是几斤,其实是量化标准和酒精度的关系。古时一“石”(dà

    )等于十斗。一斗合十升。汉代一升相当于现在的200ml,且酒精度很低,类似于现在甜酒的酒精度,所以来上几斤对于当时来说并不算什么。白居易曾说“户大嫌酒甜,才高笑小诗”这里的“户”指的是酒量。意思就是说酒量大的人嫌酒太甜,少了酒味。而后来的“酒露”才接近于现在的白酒,而根据我国的浓香型白酒标准,25%vol的白酒已经算是低度白酒的极限标准了。最早的“酒露”具体多少酒精度不得而知,但肯定连目前的最低标准也很难达到,所以也可以理解古人为什么是个汉子都能豪饮的原因,也才有我们看到的英雄们端碗一饮而尽,一碗接一碗的豪情壮志场面。

    因饮酒而避祸、惹祸、避世、入世之人古而有之,比比皆是。

    最早记录因酒而避祸的当属“商”朝的纣王的叔父“箕”子(jī zǐ)。纣为长夜之饮而失甲子,问于百官,皆莫知,问于箕子。箕子曰:“国君而失其日,其国危矣;国人不知而我独知之,我其危矣。”辞以醉而不知。箕子这番言论是保全自己,身为一国之君,整日放纵的饮酒而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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