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杀人灭口

    第12章 杀人灭口 (第3/3页)

人都要失陷在这小镇之中。

    就算李管家当时不通风报信,事后只怕多半也会报官,届时只怕官府便已知道他身在榆山了,说不定征讨的文书当晚就会发向沂州府城。

    就算那群尸位素餐的贪官再磨叽,一两月内,就会见到前来征讨的朝廷大军了。

    至于奢望李管家讲江湖义气,包庇于他,那是傻子行径。

    这个世上,可不是所有人都是宋公明的!

    咦?

    这么一想,宋江“及时雨”这个称号还真不是白叫的,江湖人物都喜欢这种人呐!

    果然,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坦白的说,宋江没做梁山老大之前,所作所为也完全配得上他的外号。

    他能被人纳头便拜,也不是凭白得来的,而是十几年如一日的卖人情换来的。

    但是做了梁山老大之后……

    只能说,人都是会变的!

    之前做小吏,卖的都是朝廷的人情,不用白不用。

    但是自己做了老大之后,这好处就都是自己的了,可不能随意给人,必须得卖个好价钱!

    而当今之世,能够出得起好价钱的,也就只有赵宋官家了。

    可惜,他所处的位置太低,眼皮子太浅,以为自己为大宋忠心卖命,就能换个封妻荫子,却不晓得,他连东华门都不曾去过,怎会被官家青眼?

    在满朝文武眼中,他和其他贼寇也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可能比起那些登基称王的反贼,朝臣们对他会更加不屑一些。

    毕竟,只有他和手下的梁山贼们,被三瓜两枣的就给招拢了过来。

    偌大个声势,最后就只落了个五品的小官,实在是让人不值。

    反正在李鬼看来,招安这种事情,只有打不赢或者需要休养生息的时候才会做,能打赢的时候,傻子才投降!

    就算招安了,也绝对要保存实力,断不可能任由拆分。

    手中有兵有将,才有谈判的本钱,什么都没有了,就只能任人宰割。

    一行人紧赶慢赶,终于在天黑之前,回到了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