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4章 比武规则

    第1314章 比武规则 (第1/3页)

    这些动静全被刘璋尽收眼底,心中也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停顿片刻后,便继续开口。

    “其次,便是各个小队推举出来的第二名,可自由选择前往任一区域进行接下来的比试。当然,也有规则限制!”

    “一个区域内,前六名顺位之人,必须全部来自不同队伍。至于第七到第十顺位,则没有限制。”

    “这种同队规避,是防止出现作假的情况。”

    这个规则讲述后,顿时引来截然不同的两种反应。

    一种例如张飞,傻乎乎的什么也不懂,就知道在那傻笑。

    只想着一会选择曹军的谁谁,好好教训一番。

    另一种便是鸡贼夏侯惇,眉头紧皱,表现出了异样的烦恼。

    同小组人员规避的规则,的确是大大增加了公平公正性。

    但是,并不是绝对的公平。

    对于同队的十人来说,本身就有着巨大的差异。

    首先是武艺最强者。

    他们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必须选择作为一个区域的第一梯队。

    然后便是队内实力排行第二之人。

    他们选择的权利就非常大了,至少可以主动性规避掉不想面对的地方势力最强者。

    然后以此类推,到了第四,五,由于规避同队人员的限制,可以做出的选择便越来越少。

    到了第六顺位之人,几乎没什么选择的余地了,大概只能被动的接受。

    可以说到自从第三顺位之后,武将不单单是在为自己挑选对手,也在无形中为了同伴确定了对手。

    当然,同样都是有利有弊。

    对于秦国武将来说,他们单纯想要攀登最高目标,甚至荣登榜单的位置。

    无论面对的敌人是谁,都无所谓。

    想要站在最顶端,就需要力压群雄。

    如果未战先怯,不断想要依靠规则躲避强敌,最终也无法获得什么好的成绩。

    但是对于曹魏众将来讲,就完全不同了。

    夏侯惇等人,并不是单纯比武来凑热闹,他们是明确的参赛目的。

    曹操可是向刘璋赊账了粮食一百万石!

    徐庶将粮草交给曹操时可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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