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没有法律规定不能和猩猩!

    第四十四章 没有法律规定不能和猩猩! (第3/3页)

    “有人为屠宰场的猪发声吗?”

    徐驹抛出两个重磅炸弹,让韩鱼沉默。

    “有人,但被称为圣母婊。”

    “人可以杀一百只猪,吃一百只猪,但却不能杀一只猫,不能吃一只猫,不然,你就要面临道德的谴责。”

    “有没有逻辑?是不是十分的没逻辑啊。”

    韩鱼沉默许久,眉头一凝。

    “那......是因为狗和猫是所谓的‘人类的朋友’,所以才不让吃?”

    徐驹摇摇头,“也有人觉得猪很可爱,和猪当朋友,也有人觉得鸡实在是很美,拿鸡当宠物,都是朋友都是宠物,那为什么没人为他们发声?”

    “还有为什么会成为人类的朋友?不还是因为长得可爱吗。”

    “当然,如果因为搜救犬,缉毐犬,抚慰犬的存在,那可以从道德层面,良心层面,让人不吃g肉。”

    “但m呢?”

    “你说,为什么不能吃m肉?”

    “猪鸭又凭什么被吃?”

    “在生命层面上,他们有区别吗?”

    “什么区别都没有,但束缚于道德,你就是不能干!”

    “归根结底,就是因为,猫,长在了人类的审美点上!”

    “就像学校里,被欺负的,往往都是长相差的,而对于长相漂亮的,他们包容心都会很大,甚至还会主动帮忙,并且无时无刻,都会想和对方产生一些交集。”

    “这两种人像不像屠宰场的猪,和怀里的猫?”

    如果你看到一个长相狰狞的老太太,你会扶吗?那如果是长相慈祥的呢?

    一个丑的人未经你允许用了你的东西,和一个漂亮温柔的女孩未经允许用了东西,你什么感想?

    前者想给他一拳,后者,青春期小男孩,甚至会想入非非。

    最简单的例子。

    一些动漫,影视剧,一旦反派要是长得好看,那影迷的三观,就会跟着对方的五官走。

    所以,道德层面,颜值占比因素相当大。

    韩鱼沉默。

    她在消化这些话的意思,好半晌,才崩出一句话。

    她又将话题引回凶手身上。

    “那,那个凶手,岂不是也被抓个几天,几个月就能出去了?”

    “正常来说是这样的。”

    “他得不到与自己的罪恶相当的惩罚。”

    徐驹点点头,不过,他随之一顿,脸上露出笑容。

    “不过,也不是没有其他可能,就看法官会不会想起那条法律......”

    “什么可能!?”

    韩鱼惊喜。

    徐驹没说话,他眯了眯眼,伸出手,搓了搓。

    图穷匕见!

    韩鱼装傻,但徐驹不吃这一套,最终,只能幽幽的从钱包里掏出钱。

    不过,只有五块钱,不过徐驹还是收下了。

    小趣味罢了。

    “什么办法?”

    徐驹笑着,开口道:

    “他大概觉得法律制裁不了他,不过,他做下的事,只要提醒一句法官......”

    “他就会付出自己相应的代价!”

    ......

    ......

    (ps:记住马戏团这个瞄点,目前结案的是卖淫的案子,‘人性之恶’只写了恶欲,星癖的抽象。

    还没把‘人性’写出来,猩猩的三观,在‘人性’面前还是比较脆弱的,和纸糊的一样。

    给你们一点时间适应,先提前说一下,估摸着几十万字后才会写。

    ‘人性’是个极致恶劣的案子,放眼现实,也是震惊全世界,凤毛麟角,拉低人类下限的存在。

    免得到时候有人喷我不合理,没有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