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要名份

    第112章 要名份 (第3/3页)

某人,想说些什么又忍不住笑,过了小半分钟才轻咳了下嗓子说道:“觉得我拿你没办法是吧?”

    米蓝听出点危险的意味,她倔归倔,同时又很怂,通俗点地说法就是,心有反骨,膝盖却是软的。

    “你能拿我有什么办法?”她不怕死地问了句。

    “真想知道?”男人笑意盈盈地反问。

    “哈哈,说着玩的。”米蓝偃旗息鼓。

    肖加南再次笑出了声,怂的这么快倒让他不好说出接下来的话了。

    默了会儿,他按住语音键,又忽然松开,敛着眼睑在手机屏幕上打字:“回去后,我想和叔叔阿姨吃顿便饭,如果你觉得太快,时间可以往后挪一挪。”

    在依蓝镇,带男女朋友见父母,通常意味着要定关系,接下来可能会订婚甚至结婚。

    肖加南这话的意思可以理解成两种含义,一种是找个饭店随便吃顿饭,认识一下彼此。还有一种就是要和她定关系。

    米蓝想起之前杨女士跟她说的话,浅酌了下措辞问道:“能说的更明白点吗?”

    “想和你合法地住在一起。”肖加南解释的言简意赅。

    米蓝的眼眶一下睁圆了,思维停滞了那么几秒后,本能地发了一段字发过去:“我不想这么早结婚。”

    她刚租了房子,地还没种了,老还没养了,恋爱也没谈几天,就要进入婚姻了,这可不行。

    “那就不合法地住在一起?”依旧是文字消息。

    米蓝瞬间就无言了,肖加南太鸡贼了,不知不觉将她拐到文字陷进里,明面上征求她的意见,实则只给她一个选择。

    “我要是两样都不答应呢?”她非得治治他这个鸡贼的毛病。

    信息过了十来秒才发过来,米蓝估计他又在想什么鬼主意,谁知他只是说了句:“那算了。”

    扑面而来的失落感让她心里有点不是滋味,父母是可以见的,领证的话太早了,住在一起的话……

    微信忽然发出一声叮咚响,她垂眸看向手机,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句话——

    “其实,我的腹肌有六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