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你明明可以抢的,为什么要送?

    第三百六十一章 你明明可以抢的,为什么要送? (第1/3页)

    再者,UFC未来影响力渐增。

    提前在UFC建立声望,是明智之举。

    先驱者的优势难以撼动,除非后来者实力碾压。

    正如泰森、刘易斯、阿里这样的拳坛传奇。

    后世不乏同样杰出的拳手,但即便复制其成就,也无法达到他们那样的高度。

    这就是先发制人的效果。

    此外,跨界格斗本身就是极富话题的活动。

    以未来的梅威瑟(拳击)与康纳(UFC)的跨界对决为例。

    这场较量,得益于双方的号召力,让康纳单场进账逼近6千万美元,数额惊人。

    然而,梅威瑟却拿走总收入的八成,即近5亿美元。

    但后续数据分析显示,大量付费观看是因康纳而来,证明其人气堪比梅威瑟。

    更有甚者,这部分观众先前并非拳击爱好者,纯粹出于对跨界赛事的好奇。

    若杜笙能横跨K1、UFC与拳击三大领域,无疑将吸引更多付费观众。

    听到杜笙提及分成,白大拿并未感到不悦,反而心生欢喜。

    杜笙愿意谈,意味着对加盟UFC持开放态度,这远胜过直接拒谈。

    显然,有关杜笙对综合格斗兴趣的报道并非捕风捉影。

    “分成方面可以详谈,我也可以给出个大概。”

    白大拿竖起三指:

    “只要你取得世界拳王称号,出场费方面我们可以支付三十万美元,

    加之各类奖金,凭你的实力,每场收益四五十万美元以上不在话下。”

    “而这,这还不含PPV分成。

    这方面我们可以提供最高分成比例,即五五开!”

    白大拿诚恳地望着杜笙。

    这是与董事会协商后的结果,不含水分,代表UFC最大诚意。

    总计下来,杜笙每场纯收入超过五十万美元,换成RMB接近400万。

    这还是首次签约,后面打出成绩估计报价还要翻一番甚至几番。

    要知道,他们招揽布洛克·莱斯纳,也就差不多这个价位。

    布洛克·莱斯纳已证实其统治力,多次捍卫WWE冠军,并在实战中击败UFC重量级冠军兰迪·库卓。

    而杜笙在UFC领域尚待考究。

    K1属于踢拳范畴,不可同日而语。

    UFC之所以愿意付出大代价,更多基于杜笙的东方背景及其四栖拳星身份,

    旨在借其影响力,提升UFC在东方的地位。

    面对白大拿这份报价,杜笙默然沉思。

    若记忆无误,过几年UFC的主要收入源自PPV。

    彼时,“蜘蛛”安德森·席尔瓦与UFC的分成比例正是五五,双方均分。

    席尔瓦当时长期统治中量级,算是UFC无可争议的王牌,UFC才舍得给予这个分成。

    换做其他拳手,恐怕连议价资格都无,能获得直播付费收入已是优待。

    当然,那时候UFC的根基即将稳固。

    昔日劲敌Pride FC开始垮台,UFC在综合格斗界独步天下。

    且作为新兴势力,它不像拳坛有四大传统组织分庭抗礼,相互制约。

    垄断局面下,选手议价空间有限。

    然而,现今Pride FC尚未衰落,UFC虽势头强劲,但想要达到全盛时期还要好几年。

    杜笙亦未到非签不可的程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