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监察从事

    第56章 监察从事 (第2/3页)

以直接对皇帝负责,还能借此反过来督促刺史尽职。

    对于删减版的密折制度,灵帝果然很有兴趣。

    灵帝说道:“先秦时有郡监一职,掌监察一郡政务,辩儿的想法比之郡监还要再进一步。辩儿可还想好此职之名?”

    “监察从事?”

    刺史属官分为从事、假佐,灵帝挑不出毛病,只道:“你倒是直白……稍后你将之写为奏书,正好明日要召集百官商讨州牧一事,明日同去。”

    刘辩觉得,如果灵帝想要增加对郡这一级别的监控,应该可以做到推广这件事的……吧?

    他试探着问灵帝:“父皇,此事恐怕会有许多大臣反对。”

    灵帝却摆摆手:“到时你便清楚了。”

    刘辩原本还想给灵帝出个主意——可以先提出由宦官担任,大臣们必然反对,之后再提出由士人担任,阻力就不会那么大了。

    不过既然灵帝已经有成算了,他索性就等着看吧。

    到时候实在不行,他就散播谣言说如果这事不能成,皇帝就准备派宦官去巡查郡国。

    回过神来,刘辩听见灵帝迫不及待地又问:“辩儿之前说的如何替朝廷省钱,是何主意?”

    他遂答道:“说来,这还是我根据州牧想到的。宗正认为州牧可以避免太守盘剥百姓,亦可集合州郡力量镇压叛乱,我认为,想要达成宗正所说的目标,今之刺史只需加一项兵权便可。”

    “即在州郡生乱初期,刺史不需等待朝廷的批复,即可募兵平叛,或可如边郡领五千兵,并督各郡郡兵相助。之后朝廷无论如何处理,都不至于拖延最佳平叛的时机。”

    给刺史加兵权不是刘辩瞎想的,而是有先例的。

    内地的刺史最初没有兵权,后来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发展成了由朝廷派出使者监军,乃至于由刺史自行募兵出击。

    尤以黄巾之乱时为甚,那时候,只要治下有黄巾的踪迹,刺史就有权募兵。

    但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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