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小举措
第247章 小举措 (第3/3页)
贾琮的德行,允许贾琮派属吏进入山谷,贾琮也曾上书称,不出三五年,黑山军便可无患了。
按照礼制,三公九卿、二千石、刺史等重臣离世,朝廷需要拨款用于葬礼。
然冀州别驾沮授上书言明贾琮遗愿——“薄敛,不受赗遗”,替贾琮拒绝了朝廷和当地人捐献的礼钱。
两汉厚葬之风盛行,薄葬往往与子孙不孝挂钩。如张汤幼时父亲去世,其母亲为了筹够下葬的黄金,不仅卖掉了家中的田地,还向富户借贷,一场葬礼,直接破产。
早就有有识之士看出了其中的隐患,其中不乏名士以身作则,薄葬自身。
对于这样的大臣,朝廷自当有所表示。
但贾琮自举孝廉为郎官后,历任京兆令、交趾刺史、议郎、冀州刺史,最高不过千石的县令。
最终,在尚书台的数个建议中,刘辩取了最高的一档,赠贾琮鸿胪卿,荫其长子为郎官。又计划将贾琮为刺史时的施政连同其身后事列入下一份邸报之中,以作称赞。
而在继任的人选上,刘辩点了回京参与编修《汉律疏议》的应劭。
其实从贾琮的履历中也能看出点汉室升官的特点,从郎官到县令,再由县令到刺史,而刺史之后,一般会是两千石。中间可能会夹杂着议郎、谏议大夫之类的内臣官职,也可跳过中间刺史的环节。
刺史低于二千石是毫无疑问的。
这种现状与刘辩想要提高刺史地位、加强其监察权的想法背道而驰。
不是刘辩不想提高刺史的官秩,然……好吧,就是刘辩想省钱而已,毕竟真要给刺史升官,不顺带着升一升别驾从事这样的从事史是说不过去的。
其实如尚书令、御史中丞皆是千石,但要真论起权力,尚书令甚至还要高过寻常的三公。毕竟严格来说,三公府是执行机构,尚书台才是决策机构。
刘辩想从刺史的任命入手,让刺史在官僚体系中的实际地位等同于二千石,毕竟刺史的权力早在几年前便得到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