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团伙作案!一块肉!

    第二十四章 团伙作案!一块肉! (第2/3页)

    但当他看完第二具尸体的照片,看第三具尸体时。

    他瞳孔猛地一缩。

    看到什么了?

    没什么,三个尸体的照片相同而已。

    没错,就是......相同!

    包括脏器消失的地方,划痕处,虽然不至于每一刀都完全复刻,但用力点,和所使用的刀子,与前两份照片是相同的!

    这代表什么?

    代表划痕不同并非凶手杀人逐渐力竭产生的不同。

    代表,凶手并非个人,而是一整个团伙!

    这个团伙中,每个人都对应一个脏器,而这个脏器就是对方的目标。

    比如许生和李胜,分别对应心脏和肾脏,那么,他们以后杀人,许生就只会剖出心脏,李胜只要肾脏,多余的那些他们看都不会看。

    如此,两个人下手的痕迹便会像此案一样。

    这三具尸体,许生拍的照片,透露出两个线索。

    一,是凶手至少三人。

    二是......

    “凶手的目标是脏器!?”

    李胜再次重复一遍之前的话。

    虽说话一样,但意思全然不同。

    这次,所说的则是凶手当中,每个人对脏器,都有独特的执着!

    为什么执着独特的脏器?

    “我不知道。”

    许生摇摇头,这玩意他真不知道。

    “不过......”

    稍加思索,许生便抬起头,看着李胜的眼睛。

    “李队你应该知道,在不包含情绪在内,有目标,有预谋,并且凶手年龄成熟的案子中......”

    “凶手所得,和凶手所犯下的罪责往往都是对等的!”

    举个例子。

    你想吃碗普通的蛋炒饭,难道会花上百万东国币去吃?

    不会,最多也就十块二十块。

    同理。

    那些抢了小钱的同时也杀了人的,往往都是未成年作案。

    像是四五十岁的那种凶手,在有预谋,有规划的杀人时,他们所获得的至少也要与风险对等!

    比如抢劫银行,抢成功了就是百万乃至是千万富豪,抢失败了吃花生米。

    没听说过,有哪个心智成熟的人,抢十块钱的时候会杀人。

    当然,前提是不包含任何情绪在内。

    像是因为一碗五块的面而杀人,又或是抢劫过程中产生争斗,一怒之下杀人,这种便不包含在其中。

    所以,凶手为了一堆脏器而杀人,必然也是有与杀人后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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