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造成不良影响≠我要赔偿

    第12章造成不良影响≠我要赔偿 (第2/3页)

方商业利益,我方有权采取发布声明、解除合同、撤换相关宣传等措施,同时要求您退还佣金、赔偿品牌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与其造成的损失。”

    成丞:“你所谓的负面消息是假的,我不承认。”

    对面:“但您切实的对我方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不安抗辩权”原则。《合同法》第69条规定,您未能及时消除不安,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您提出追偿。”

    成丞道:“造成不良影响≠我要赔偿,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有人造谣污蔑我,你们就可以要求我赔偿了是吧?那你们完全可以找人代言后,再请人污蔑他,然后你们就可以要求赔偿了。恭喜你,你发现了创业新渠道,凭借着这个业务,我相信你们马上可以脚踩雷沃斯,拳打奥贝隆,成为世界最大公司,我是不是还要提前给你们道一声贺?”

    对面:“首先,造谣污蔑你的并不是我们公司的人,其次,只要你对我们公司造成实质上的不良影响,不管是不是造谣污蔑,我们都有权追责你,最后冒犯的说,是不是造谣污蔑,成丞先生你自己不清楚吗?现在全网都已经认定了你出轨,还请不要再胡搅蛮缠,自欺欺人了。”

    成丞:“你是我以前的粉丝吧?”

    “什么?”,对面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成丞道:“只有我以前的粉丝会这么白痴,以及这么恨我,从你的语气中我听出了浓浓的怨气,如果不是生活的不如意,就是看不惯我,说实在的,我这么一个大顶流,浪费那么多口舌已经是在施舍你了,好了,现在施舍结束,我要挂断电话了,你可以在往后的人生中怀念曾跟我有过如此近距离的接触了,我想,这足以支撑着你度过无数空虚寂寞的夜了。”

    对面:“成丞先生,你在说什么胡话?我奉劝你积极配合,否则这会对你很不利。”

    “那你去找法院吧。”

    成丞干脆的挂断了电话。

    不过五分钟,他又接到了下一个电话,以及下下个、下下下个,下下下下个...

    每通电话都是相似的模版。

    “喂,你好,我是你爹。”

    “造成不良影响≠我要赔偿。”

    “你一定是我粉丝吧?”

    “那你去找法院啊!”

    气不过的品牌方直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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