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地痞的嚣张

    第五十一章地痞的嚣张 (第3/3页)

  傻强杀了一条狗,那条狗对于王家人是亲人,但是在法律的层面,那就是一个条狗,是用价值能衡量的东西。

    “拘留十五天,另外赔偿一点钱吧。”这是我的预测。

    大军这群人的行为很过分,甚至可以说,惨无人性。

    但是法律讲究公平,公证,法律不讲人情,只讲证据。

    从法律的层面,大军这群人似乎并不能构成判刑的标准。

    “那不就得了。”

    江凡摆了摆手,莞尔一笑:“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总会有人钻法律的空子,大军这群混混知道他们做的那些龌龊事不负刑事责任,所以才敢如此嚣张。

    大军小弟众多,一天去五个闹事,被抓走,第二天再去五个,抓满十五天也不过七八十人,这还是在警察能全部抓捕,并且不偏袒的情况下。

    大军手下养那么多小弟,不在乎被抓几个进去,但是王艳艳他们一家人能好过吗?家里,工作单位,邻里邻居,亲朋好友,哪个能消停得了?”

    听完江凡的讲述,我明白为何有些人碰到地痞流氓,宁可选择忍气吞声,也不会选择报警。

    原因就在此。

    警察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但是这群混混,却是一直在找法律的空子,用最狠,最卑劣的手段,担最小的责任。

    “唉,那确实是没什么好办法。”

    这种无赖手段,好像是无解。

    逃又逃不掉,自己逃了,自己的家人要连带受苦,除非能举家搬迁。

    打又打不过。

    利用官方的手段,又不能遏制这种事情的发生,只会让彼此之间的矛盾大爆发。

    王艳艳选择妥协是无奈,也是明智,至少她没有拖到最后。

    不然,利滚利能让她倾家荡产。

    “小东,入了这个江湖,以后这种事情很常见,慢慢你就能明白,得罪这群地痞无赖根本没好下场。”

    江凡夹起几片羊肉,下入沸腾冒泡的牛油火锅中:“想在这片江湖站稳脚步,要么跟对老板,要么自己有实力,否则就会一直被人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