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招兵买马

    第三百七十一章招兵买马 (第2/3页)

前我们这个阶段,不是挑剔的阶段。

    先壮大队伍,能队伍壮大之后,才能优胜劣汰,一部分成为骨干,一部分人被淘汰掉,或者边缘化。

    这些的前提,都是先有人跟着我们混。

    万事开头难。

    我现在名气不够,势力不够,又没有自己的场子,就需要这种校园小霸王的加入。

    如果我混成胡少卿那种名气,也就不需要费尽脑汁来想着招揽小弟了。

    很多人想混社会,自然而然就会挑选一个知名的大哥去拜码头。

    胡少卿刚出狱,但是他的名气在那摆着呢,他的传说传遍整个原江市向往江湖的混混耳中。

    很多人崇拜他的仗义,对兄弟那种尽职尽责,一人扛起一片天的勇猛,就会去投奔。

    这是我和胡少卿的区别。

    正如聂云端所说,我现在没有社会影响力,在江湖上初露头角的小名气,也是众说纷纭。

    而且,我得罪了两个江湖大哥。

    谁都不傻,都知道我在风口浪尖上,除了那些十八九岁,刚走出校门,整天无所事事的小混子们,谁又会愿意加入我呢?

    .......

    精致的餐桌上,摆满了美酒佳肴。

    张赫,白秋石和我,三个人围坐在餐桌前,品尝着陈年佳酿。

    谈论着一些与今天主题毫不相关的客套话题。

    这是我第一次与白秋石见面,这个男人,是真真实实给到我一种电影和电视剧中,大老板的做派和长相。

    高档的私人定制西装完美的贴合在他挺拔的身材上,让他整个人显得更为自信和威严。

    他没有扎领带,在他的胸口出有一个钻石镶嵌而成的树叶胸针,彰显出他独特的风格与品味。

    他的长相谈不上英俊,却有一种男人独特的我雄性魅力,尤其是他的那双眼睛,犀利无比,仿佛能透过一切表象,看到事物的本质。

    任由谁看到他的第一眼,都会觉得这是一个不好惹的人物,是一个大人物!

    “白总,我弟弟做为你们公司大学城项目的负责人,来签署这项合作,您没意见吧?”

    即使是在白秋石这种压迫力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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