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第三更,爆更完成。想被大家电一电)

    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第三更,爆更完成。想被大家电一电) (第1/3页)

    余音绕梁。

    绵延不断。

    当陆清走出格莱美琴行时,身后的光头男子甚至忘了自己的学生还在教室里等着,直接把他送到了门外,并且双手递上一枚名片——

    “鄙人姓杨,有空请务必加我一下飞信!高手。我想进步。”

    “不是高手。”

    陆清没有回头。

    只是接过名片,背对着他摆了摆手,

    然后把Orange线和一大把被更换成小乌龟的拨片揣进兜里,悠然的着离开了步行街。

    “唉。”

    ——“偷吃了。”

    到底还是没忍住啊。

    虽然,

    弹的不是电琴。

    但也算是碰了琴。

    还是碰的别人的琴。

    “嗯,6000块的小美只能说凑合,能把曲子发挥出一半的效果就算尽力了。毕竟是国产全单,做工懂得都懂。”

    他微微一叹,

    “但有一说一,能把‘小星星"顺利奏完,就总归值得称赞。”

    在陆清眼里,小星星并非是1155665(dodososolalaso)的那个小星星,而是超10级难度指弹曲——LikeAStar。

    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好久没摸吉他,再次拿起琴演奏这个难度的曲子,多少会磕磕绊绊。

    然而,“肌肉记忆不会欺骗自己”。

    曾经8小时8小时投入进去的时间,超过2000遍单曲循环的练习,

    使得自己哪怕是脑袋空空,也能有如神助般闭着眼睛,仅凭借手指肌肉的记忆,就把整首曲子给复刻完毕。

    这并不是夸张,而是切实可以达成的事情——

    “海量练习堆砌出绝对真理。”

    手指会在经年累月的演奏下形成自己的肌肉记忆,对于任何曲子演奏的次数达到一定层级,都会自动行云流水的弹出来,甚至不需要走脑——

    享受音乐就完了。

    ——

    关于指弹。

    并非广义上的“用手指弹奏乐器”。

    而是指代一种吉他演奏风格——

    一个人、一把琴,同时演奏出一个乐队的声音。

    即“多声部一人奏”。

    这个风格之所以能被广大吉他爱好者追捧普及,是因孤独自闭的小伙伴太多,导致许多人不好意思在别人面前开口唱歌,让“弹唱”这种表演形式对这部分群体而言成为了阻碍——

    因此,不用唱歌、只需演奏的Fingerstyle(指弹风格)就慢慢成为了民谣吉他的一种主流,

    与古典独奏曲隔街互喷。

    陆清倒是对这种风格上的隔路并无太多感觉,

    虽然自己身为野路子,与科班生道不相同不相与谋,但大叔曾经说过一句话——

    “真正有造诣的音乐人,往往是博爱的。”

    正是因为这句话,

    陆清才不会在寝室里谩骂阳仔,哪怕是对方的耳机里传出“刀!怒斩雪翼雕!”、“惊雷!这通天修为天塌地陷我紫金锤”这样下头的土嗨“歌词”(甚至不能称之为作词),

    他也能勉强忍住,不像文乐那样反手就是一个塑料雪碧瓶砸过去。

    说起自己与指弹的缘分,

    不得不回想到几年前,

    自己刚刚学琴不久,还是个初中生的时候,参加初露锋芒的亚洲指弹吉他大师押尾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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