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第三更,爆更完成。想被大家电一电)

    第65章 哥哥在外偷吃了(第三更,爆更完成。想被大家电一电) (第2/3页)

生来到中国进行的巡演。

    犹记那天是在天城大剧院,

    自己的二代目老师,李老师,拉着自己一起去看他偶像押尾桑的演奏会。

    李老师这个人很有意思——

    虽然是音乐学院毕业,但行为极其叛逆。

    明明学的是古典吉他,却非得天天练指弹,甚至为此买了把2万块的名琴——Taylor714ce,

    天天享受着在可口可乐里倒百事的奇妙快感。

    当初李老师的话是这样的:“我们学琴,不能光学琴。”

    “学吉他,肯定不能只学吉他。”

    很难理解。

    直到最后他把话掰开了说:

    “既然你喜欢吉他,那你就必须得涉猎木吉他、电吉他、电贝斯,在木吉他里,又要把民谣吉他、古典吉他(野路子不必要)甚至是弹唱,都给搞定,这才算是一个合格的“吉他爱好者”。”

    当时陆清还没遇到大叔,所以听了李老师的话语,如同被一记重锤敲击在心底,

    一不小心就埋下了一个恐怖的种子——

    “懂了,李哥要我成为一体机。”

    这就是26岁的李老师在毕业等于失业的那年,对陆清讲出的肺腑之言。

    虽然如今,

    李老师去卖沙发了,早就不弹吉他了。

    但这并不妨碍陆清继续按照老师规划的道路前行,

    尤其是在听完了押尾先生的独奏会以后。

    ——

    那一天,天朗气清。

    是李老师给自己上的“最后一课”——赏析课的时间。

    他带着自己前往大剧院,一人花了460块钱,

    找黄牛买的门票,然后进到高雅的立体声小礼堂里,紧张而又期待的坐在一起,

    和其他几百个吉他狂热爱好者伸着脖等待着押尾大师的现场表演。

    那天,是自己人生当中第一次看Live。

    第一次领略到,吉他的真正魅力。

    “一个人,一把琴,站在舞台上,立于聚光灯下,那自信的样子,就是一切。”

    ——【吉他在手,万事尽成。】

    无论是《BigBlueOcean》,还是《MerryChristmasMrLarence》,都让当时的自己被什么东西戳中了心里,迟迟无法推散出去。

    最后的安可阶段,押尾先生演奏了【那个夏天的白云】。

    然后,

    自己崩了。

    ——【爱上了琴曲。】

    彻底体会到了音乐的魅力。

    …

    ——

    如果说,技艺的折服只是一阶段,

    大师的魅力可以视作二阶段,

    那么演奏会结束的那天,当主持人站在台前宣布,“请大家不要走,我们还有个抽奖环节——每一排8号与18号座位上的观众留步,恭喜你们被抽为了今日的幸运观众,稍后可以排队去后台与押尾先生进行合影或者获取签名。”

    【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便是成为“琴魔”的第三阶段条件。】

    …

    当时,李老师的座位是9号。

    自己往身后一瞧,

    坏了。

    是8号。

    ——与李哥产生心之壁的原因就是这么简单。

    押尾先生是他偶像,然而他却无法握到偶像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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