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我要不要报案?

    第33章 我要不要报案? (第1/3页)

    ‘我是一名杀手。’

    ‘有人称我为暗夜里的王,也有人称我为人间死神。’

    ‘但,没人见过我。’

    ‘因为,见过我的人,都死了。’

    ‘杀,快意恩仇。’

    ‘可以止不平,可以行正义。’

    ‘但是,杀了之后呢?’

    ‘是获得心灵上的救赎,还是沉沦苦海,不得安生?’

    ‘我将用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你,杀了之后,该做什么,又会发生什么?’

    ‘最终,我会劝你。’

    ‘自首吧,外面全是警察。’

    ‘……’

    初看开头这一小部分,明月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又是第一人称视角的叙述?”

    《老千》也是第一人称叙述。

    悠悠抿抿嘴:“对。”

    小说,大多数是第三人称叙述,用第一人称的偏少。

    网络小说,更是如此。

    因为,第一人称太难把故事写好了。

    单一的视角,以至于读者只能看到主角的所见所闻所感,看不到主角感官之外的人事物,很有可能造成故事漏洞百出等等,不一一列举。

    如果扑街写手投稿,明月一看是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就会触发‘100%拒稿’属性。

    “给他一个机会。”

    明月不怒反笑,毕竟这是‘群雄榜首’。

    琅琊榜首,江左梅郎。

    群雄榜首,扑街林某。

    大家都是麒麟之才,都有光明的未来。

    悠悠和明月继续往下看。

    ‘我第一次亲手毁掉一个生命时,是在我九岁那年。’

    ‘我绑住它的手脚,拿起一把锋利的刀,挥向它的喉咙。’

    ‘甚至,我还用碗,装起了它的鲜血。’

    ‘它在挣扎,可我的力气很大,硬生生把它按在沸水中,令它完全丧失能力。’

    ‘我很残忍,我没有打算放过他,我把他剁碎,分成一块块。’

    ‘最后……’

    ‘我尝到了前所未有的美妙。’

    ‘因为,鸡汤很好喝。’

    悠悠抿了抿嘴,粉雕玉琢的脸蛋显出灿然的笑意:“林川这是在写轻松向的杀手小说吗?”

    明月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