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路漫漫
第九章:路漫漫 (第2/3页)
的老板娘,转角消失在走廊尽头。
房间内,朝峰揭开食盒,食盒内一边是叠放的两碟子小菜,下酒菜做的精致,看起来色香味皆全。
另一边是泥封的小壶坛酒,一并取出来往桌上一堆,也不分酒杯斟,只是独自将泥封揭了,举坛喝了起来。
林鸢放下难啃的书本,抬手按揉着太阳穴,揶揄道:
“也只有你能一边面不改色一边胡说八道了。”
喝酒之人却完全不接话茬,啧啧啧地品尝着酒水。
“不得不说,这大酒楼的酒水还真有点滋味,要不要来一口?”
“王大公子雅兴,那可是碧玉明珠的美人所赠之物,吾等凡人岂敢染指!”
在说到那明珠碧玉时林鸢特地加重了语气。
嘲讽之意更盛,至于那莫须有的王公子名号,不过是朝峰信口胡说,却正好被拿来阴阳怪气数落一通。
饮酒之人不紧不慢夹起一筷子吃食,回敬一口酒道:“那是,某些只知道练剑最后练成痴儿的鸟人,当然无福消受。”
朝峰还不过瘾,又喝了一大口,小壶酒水很快都没了大半。
“不错不错,好久没喝过这么有滋味的酒了,这趟双玉楼还真来对了,待会儿得找店家再来两壶。”
“大宗师求求您收了神通吧,再来两壶,您也不看看咱是什么家底儿?”
“尔等凡夫,怎么懂得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秒理。”
“贪酒也有道理,不愧是读书人”
“放眼古今,饮川居士,零陵上人,青莲剑仙,张大宗师,中兴四秀,鄂州七子,各代诗魁,各国将军,林林总总凡青史留名者,哪个不是酒中仙人,哪怕是四十年前那位名动神州的得道红尘仙,最开始不也是因为痴情美酒才为人所知,我看你是脱离现实,脑子里除了修行还能装下点别的吗?你就该学学那位青莲剑仙,喝酒练剑两不误!整天计较那些臭不可闻的黄白之物,又怎么会修行有成?”
林鸢听着一个个名号脱口而出,当然都是他熟知的人物。嘴里不自觉喃喃道:
“青莲剑仙,一个活在绘本里的剑仙而已,是真是假还不知道呢。”
饮酒的朝峰晃了晃酒壶。
“不确定没有,那不就是有?”
林鸢暗道疯子的观点的确与众不同,果然没有叫错的外号。
至于他说的有,林鸢是半点不相信的,世俗武学,无论创立得多么妙到毫巅,习练得如何登峰造极,在他们这些修行武人看来,也不过有了归真境的水平,且不说真正能制霸一方的游神境,便是他这个一只脚的归真境也全然不惧。
距离那所谓的“仙”,还差了太多,就算真有那俗世的剑仙,想必上限也不会太高,而那些更低一等的二品三品,又能吃得住他几剑?
就在这时,房里悬挂的铜铃响了起来,铜铃连接着屋外,朝峰明白是自己先前定下的吃食到来,拉开房间预留好的一扇窗口,两只更大些的食盒就在台子上静静放着,腾腾的热气混着肉香被晚风吹进屋内。
林鸢接过一个打开,果然陈列着两坛子酒水,这似乎也在他预料之中,自己拿出一坛率先喝了起来,其实滋味是不错的,他不是好酒之人,但是基本的酒香、口感还是能尝出来的,这酒喝起来香醇棉柔,不过比起家乡宗门属地的杨梅酒,少了许多风味。
朝峰挽起袖口免得弄脏他新换上的宝贵衣服,常穿的那套被空远那个该死的玩意儿弄得稀烂,为此他在下山许久之后依然多次骂骂咧咧,最恶心人的一点是最后还给对方钻空子一溜烟跑了,想出气都找不到地方。
只好明里暗里挖苦林鸢不堪大用,连个小小散妖都搞不定。林鸢只管走马观花,对于他的抱怨充耳不闻。
一只荷叶包好赤酱焖熟的油鸡被撕成两半,一半留给林鸢,自己拿过一半张口啃了起来,和之前谦谦公子的形象截然相反,倒是像个饿急的粗人。
不知道刚刚一口一个王公子的老板娘看了会作何感想。
换做是采荇、采薇两个丫头,恐怕更要捂住嘴角挖苦一番。
朝峰一口肉一口酒嘴里不停,
“又说不喝?”
林鸢也撕下一块嫩滑的鸡肉扔进嘴里,鸡肉软烂入味,正是下酒的好材料。
嗦了下手指说道:“小酌可以,再说了,酒都端上来来了,花的还是我当牛做马赚来的钱,我不喝?难道全留给你?”
“这就对了,孺子可教,在山里吃了几个月的干粮野兔,嘴里是一点味儿也没有了,北方都有贴秋膘的说法,眼瞅着都冬天了,我是一两膘也没贴上啊,好不容易到了城里,该享受享受了。”
林鸢愕然,确实,之前为了迁就他修习大荒,两人都是不走官道,专挑荒无人烟的野径,专去妖兽横行的深林,从鄂州道边境到豫州腹地的正阳,两人一边赶路一边修行足足两月。
朝峰的竹箧里装着一张从武人集市上淘来的大佑国地图,这个东西才是真正的稀缺物品,有钱也不定能买到。
是林鸢帮着对方一起斩杀了一头古代种的稀缺散妖才弄到手。
尽管如此仍不是十分详细,依靠它只能保证大致方向地形基本一致。
而这样的地图,是好物件,同样也是烫手山芋无疑,若是不慎被官家或者钦天监察觉,势必会派人收回,至于看过地图的人,想必下场不会太好。
直到从鄂州边境的群山中走出,又一头扎进茫茫的荒原,能否遇见人类文明都是问题,于是两个人继续过着野人一般的生活。
期间也遇见过好几次妖物,好在朝峰的觉够强,感觉到足够危险的,全都绕路避开,未成气候的,都成了林鸢练剑的材料。
林鸢回想荒原上的日子,每日只专心修行,打坐,出剑,赶路,自己甘之如饴,修为也确实有所精进,可是对于同行的朝峰来说可能未必如此。
书箧里的书早已看完,偏偏他又是个记性好到出类拔萃的脑子,再看也没什么意思,他又不需要像自己一样天天修行,每天只有面对悠悠荒草和风起云垂,幸亏他本来就疯,否则只怕早就憋成了疯子。
饶是如此,朝峰也实实在在无聊了个够呛,比起荒原上的单纯的妖物盘踞,野兽横行,偶尔能遇到一处古籍中有所记载的异兽,才能让他兴趣盎然一时,还是城阙村庄的市井人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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