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于谦,不该杀!

    第三十一章 于谦,不该杀! (第3/3页)



    “啊呀!秦大人!”

    毛骧一身的风尘仆仆,好像刚从外面回来。

    毛老爹也在,但秦枫没太在意,落座后稍稍寒暄几句,便直截了当地说道:“刚才,应天知府高文天,到我县衙去了。”

    嗯?

    毛骧和朱元璋都是一愣,没想到他为何说起此事。

    那高文天,已经抓起来了啊,这会儿正押着去往诏狱呢。

    你找他?

    秦枫想要找毛骧帮忙,便没有隐瞒,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一说,然后苦笑道:“真不是我矫情,那高家的千斤小姐,我高攀不起啊!就这么说吧,娶她,我还不如娶了毛兄……”

    嗯?!

    虽然知道是夸张玩笑的说法,但毛骧还是心尖一颤,心想你不要乱说话。

    皇帝陛下在这里呢!

    要是会错了意,一句金口玉言,我还真得收拾收拾嫁到你们秦家去……

    “秦大人的意思是,要在这淳化县,找个知根知底的好人家的女儿,明媒正娶?”毛骧听懂了秦枫的意思,但下意识地皱眉道:“有这个必要么……或许那位高知府,也就是随便一提,以后不会再来了。”

    当然不会再来,这一点,毛骧可以保证。

    可是秦枫却叹息摇头道:“毛兄对这官场上的事,还是缺乏了解啊,此事看来不大,但其实十分凶险!若是处置不当,别说丢官去职,掉脑袋都大有可能。”

    夸张了夸张了。

    存在感不强的朱元璋微微摇头,暗想着我大明哪有那么黑暗,就为了不娶他家女儿,就要杀人?

    “秦大人可能是多虑了。”毛骧身为圣上嘴替,越来越能体会君心,目光一扫,便笑道:“秦大人忠君爱国,功在社稷,哪能为了这点小事就遭遇横祸,那不是没天理了么!”

    呵……

    秦枫轻轻一叹。

    天理?

    什么时候有过这东西……

    忠君爱国么?功在社稷么?

    曾经倒是有这么一个人,功比天高,力挽狂澜于既倒,一己之力为大明续命数百年,且光明磊落,两袖清风,然而到头来……

    啊?!

    朱元璋本来只是随意听着,并没当回事,毕竟高文天已经捉住,秦枫担心的事情完全没有必要。

    忽然间,心声传来!

    第一句就是:

    【于谦……不该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