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第115章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第2/3页)

    其中一条,让林北落眼前一亮。

    【前后了解完陆武案件的全过程。】

    【我认为,陆武购买信用卡的行为,有一定的违法性,但不构成犯罪,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陆武的“代购”行为未构成销售假药罪,而应属于购买假药的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购买假药不属于犯罪行为。】

    【并且,根据《华国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证据不足等情形的,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看完微博后,林北落当即用私信,私聊了这位律师。

    很快,这位律师也进行了回复。

    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林北落跟这位律师进行了长时间的电话交流。

    挂完电话后,林北落心里已经有数。

    这位律师,名叫李松青,是燕京的知名律师,曾被权威媒体评为,“华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年度精英律师刑事辩护奖”等。

    法律知识储备,相当雄厚,并且还多次参加法律修订活动,发起或参与多项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科研项目。

    并且,李松青还透露了一条重要的信息。

    正在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将未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进口药拟制为假药的规定删除,即“非法进口药”不再被认定为假药,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得到这条重要信息后,林北落长呼了一口气。

    这样的话,只要检察院撤诉,拖到《药品管理法》修订完成,那么,陆武将会无罪释放。

    对此,林北落将李律师的微博,转发到自己的微博当中。

    林北落这一条微博,似乎起到了带头作用,将话题从情理引到法理之上。

    这压力,瞬间就给到相关的司法机关。

    西京的司法机关对此,也是相当的重视,针对陆武这件事的合法性,进行了深度探讨。

    终于在当晚的9点,发布了第一条相关声明。

    没有给这件事情定性,只是决定对陆武的庭审,进行延期。

    将开庭时间,改成一周之后。

    ……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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