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五十二章 狗仔之王

    第一千三百五十二章 狗仔之王 (第1/3页)

    与许多艺人不同,张远并不害怕狗仔,也不恨狗仔。

    并非因为他没有遭受过狗仔的骚扰。

    他可没少面对这种情况,否则要保镳做什么。

    而且相比其他威胁,狗仔的威胁还算轻的。

    他们只不过在工作,在赚钱。

    到是不是他同情打工人,而是大家都知道,打工人有“软肋”。

    对于桌苇这个“表面”老哥们,他不像其他演员一样,莫说见到,提起就会大骂。

    没必要。

    必须有一个巫妖王,因为冰封王座不能空着。

    这个人不是桌苇,也会是别人。

    以明星身份与狗仔交朋友,约等于与虎谋皮。

    不少同行都试过和媒体,记者交心,但最终大多换来的只是人家把你当傻子,顺便套一堆自己想要的信息。

    所以当哥们是不可能的。

    但可以当爹。

    桌苇面对他的提问,笑了笑。

    “当然是来交流感情的。”这位虚与委蛇道。

    “那我没空,回见。”张远说罢就要挂。

    “慢慢慢……”

    和我玩这套?

    就别来虚的了,说说想要什么吧。

    “其实我想说,类似这次的杂志新闻。”

    他还没说完,张远纠正道:“是虚构绯闻。”

    “呵呵,这样的新闻,时常会有。”

    “我看对你的作品也有帮助。”

    “不如有机会,我们可以合作。”

    “你为我提供内容,我来报道。”

    “可以是你的艺人,也可以是别的艺人。”

    把我当猪,拿料来套我?

    张远心中冷笑,找借口骗我,想爆料。

    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坏的很!

    桌苇这人有点素质,但不多,只能说在狗仔这行里算有素质的。

    “这算是服务吗?”

    “那有没有服务费?”

    “或者有没有照片,图片,内容的使用版权费?”

    “我向你买,还是卖?”

    “或者你需要广告费,封口费。”

    张远一连串的说出口,对面稍稍沉默了几秒。

    因为他点出了狗仔赚钱的套路。

    从有这行开始,最原始的赚钱套路,就是版权费。

    独立或者签约记者,拍各种照片,然后卖给杂志社,报业集团。

    老版本,托比·马奎尔那版的《蜘蛛侠》中,彼得帕克不就是靠着“自拍”,卖给JJ这位老板赚钱。

    后来被毒液附身“黑化”后,除了买一套打折西装外,就是逼迫老板给自己涨薪。

    都不是合同工,还是个临时工。

    老版蜘蛛侠还是太善了。

    这就是所谓的自由记者,自由撰稿人,约等于打零工,也就名字好听。

    大部分狗仔下线,线人都是这类。

    跟踪拍摄明星照片,卖给大狗仔或者杂志社。

    就像桌苇的工作室,其实才不到十号人,不可能全撒出去找新闻。

    就得有线索后并得到部分证明后才会去盯。

    版权费是最基础的变现手法。

    06年年底法兰西的纳瓦尔夫妻建立了X17这个著名的“狗仔”网站。

    专门贩卖偷拍的明星照片。

    X17是最早吃到互联网红利的狗仔体系。

    但国内版权法和版权情况注定了这套行不通。

    咱们是不支持记者随便偷拍的。

    并且有严苛的审核和追责机制。

    所以桌苇发现自己独立开办工作室后,靠着版权费赚不到太多钱。

    便衍生出了第二种赚钱套路,也是自古就有的“封口费”。

    封口费外,还有公关费。

    桌苇这人有点不一样。

    他不是那种给人善后的狗仔,而是闯祸的狗仔。

    所以张远认为,他大概率是想卖版权给自己捞钱。

    等于封口费。

    除了这些老套路,网络时代还有新玩法。

    通过流媒体,将狗仔自身打造成KOL。

    类似短视频时代的起号然后带货。

    狗仔也可以起号,开网站,然后靠搞个大新闻提高点击量,吸引广告投资。

    甚至可以做自媒体公司上市。

    张远知道,这是桌苇后来走的路。

    只不过这条路走的太晚,转型来不及了。

    有句话叫性格决定命运,他这个人有点毛病。

    他认为桌苇是享受掌控他人,尤其是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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