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知县叶必清
第十八章 知县叶必清 (第1/3页)
叶必清。
梅县知县。
他此刻正在户房的档库埋头翻阅文书。
上任大半年,可往年夏秋税粮、各项杂课、明暗收支,仍是查不清的糊涂账。
梅县去年的法定赋税是18000元,实际以鼠耗、火耗、以及其他常例名义,每征银一元就会额外加征六角四分,但多征的11520元不知去向。
正税之外,更有大量诸如“兵税”、“灾税”等特别税种,主要用于支付西洋列国之巨额赔款。
光梅县一地。
就多缴了2万银元。
还有大量非税收的苛捐支出。
例如去年修缮皇陵仅梅县就捐了5000元。
而叶必清翻遍税租簿历、易知由单却发现,乡绅地主纳税反而比过去更少,以上种种的钱粮税赋,由什么人承担就可想而知了。
今年朝廷又添新败。
大景巨资打造的水师,不仅在海上被东倭国打得全军覆没,再欠一笔数亿两白银的巨额战争赔款,所以梅县的兵税预计还要加倍!
同时。
为了百岁寿辰。
乾皇要大兴土木建造豪华园林。
自然也是需要地方削减公用、增加税赋。
梅县财政已被压缩到极致,书院、水利、道路、桥梁、匪患等,无一不急需用银,却皆无钱可用,就连采购兵甲设施、修缮城墙都难以为继!
现在何止是无钱。
常平仓的储粮都被上任给掏空了。
此仓之粮乃是各地官方储粮,是应对天灾的最后一道保障,如今里面填满的,都是欲盖弥彰的沙土,一旦发生灾害不堪设想。
“朝廷积弊腐败、病入膏肓,安有不亡之理乎?”
叶必清仿佛看到了饿殍遍野,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可怜大景八万万百姓!”
“叶大人!”
一位三十岁左右、身穿深蓝官服的男子走进来,是梅县的县丞高志。
叶必清支开书吏:“查的如何了?”
高志说:“小河镇的刘长贵确实勾结土匪企图暗杀余晓,不料余晓早有防备,不仅挫败此次阴谋,亲手打死了石虎寨的郑老鹰后,更利用民愤杀死了刘长贵一家。”
叶知县皱起眉。
石虎寨郑老鹰是亡命徒、
至少背了十数条人命,杀之有功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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