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测量者:无罪辩护 OR5-EPXB:兴亚
心理测量者:无罪辩护 OR5-EPXB:兴亚 (第3/3页)
的角色试图取代桑松是根本不可能的。于是,忐忑不安的将军们只得偷偷摸摸地以个人名义把计划私下里告诉了桑松。
乔贝托·桑松一听说竟然还有军方代表私下里计划兵变,顿时火冒三丈。让军方退出东盟的政治舞台是各方的基本共识,连这个共识都没有,谈任何问题都是白日梦。他没有立即声张,而是让国家宪兵队做好准备工作,然后他本人去找韩处安进行协商。
被桑松找上门兴师问罪的韩处安心虚得很,他一度忘记了用自己的身份去堵上桑松的嘴,而只是软弱无力地反驳道:
“这事和我没关系。”
“没错,我也这么想。”桑松心头的一块大石头放下了,要是韩处安坚决不退让,他也不敢预料接下来的事态发展,“那就请您立刻做出一个内部声明: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武力干涉。”
“但是,他们所说的事情确实是一个可见的危险。”韩处安这时候想起来怀疑桑松的立场了,“我也知道你是忠于兴亚会的,虽然我们和自由南洋联军之间已经达成了停火协议,不过我们无法保证他们不会对我们实施报复。”
“议长。”桑松严肃地答复道,“我忠于亚洲复兴事业。”
事已至此,不必韩处安再强行拿出什么【兴亚会代表亚洲复兴事业】之类的解释,他和桑松都是聪明人,谁也没必要把最后的体面戳破。
即便是在过去十几年间最困难的时候,兴亚会内部也没有发生过如此之大的分歧,而这场最后的考验,反而让它【自由南洋联军化】了。面对这种形式完全不同的压力,兴亚会内部同样在反击策略上无法达成共同意见。虽然桑松终于成功地阻止了相当一部分军方代表的兵变计划,不过他自己似乎也没有什么能确保兴亚会重新取得优势的可行策略。
同样对未来表示担忧的桑松并不那么愿意看到陈永春赢得选举,然而陈永春的支持率紧咬着韩处安不放,等到选举结束统计票数的时候,一切都为时已晚。到了2116年下半年,桑松决定拿出他认为能百分之百确保权力仍掌握在兴亚会手中直到下一届国会选举为止的方案:将权力从总统转移给总理。
按照这个新方案,在东盟国会两院占据绝对优势(80%以上)的兴亚会将毫无疑问地拿下实权。谁知,桑松无论怎么猜都不可能猜中最大的阻力来自韩处安本身。被桑松最近的一连串行动弄得失去耐心的韩处安认定桑松是想趁着自己未来输掉总统选举的机会,名正言顺地以总理身份执掌政务,这样一来既能让权力保持在兴亚会手中又根本不违反桑松自己那坚决不参加总统大选的声明。
2116年9月17日,东盟国会投票对桑松的责任内阁提案进行表决。在韩处安的命令下,几乎全部兴亚会议员投了反对票。桑松还没从这意料之外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以为韩处安要铲除桑松的几名兴亚会议员投其所好,提议将桑松免职,理由是桑松本人有严重的腐败行为。
这次他们又算错了。韩处安只想敲打一下不听使唤的桑松,还没认真地考虑将桑松代表的兴亚会革新派彻底消灭。之前兴亚会及其盟友历次内斗已经带来了严重后果,现在若是再把桑松打倒,后果不堪设想,兴亚会很可能失去继续团结下去的基础。
因此,韩处安表面上夸奖这些兴亚会议员清正廉洁、为捍卫法律而无所畏惧,实则暗地里连忙向兴亚会其他议员下令禁止投赞成票。缓过神来的桑松也明白他和韩处安骤然爆发出来的冲突该适可而止,这时候继续闹下去只会便宜了陈永春。10月3日,关于将桑松免职的提案刚被否决,桑松本人带着大批国家宪兵冲入会场,以涉嫌勾结钟复明叛国集团为由将带头提议反对他的兴亚会议员当场抓走、关进国家宪兵司令部附近的监禁设施里严刑拷打。这莫名其妙地完美配合的一唱一和把在场的兴亚会议员吓得魂飞魄散,自此之后没人再敢随便揣测韩处安的意图。
兴亚会两大巨头——兴亚会总裁韩处安和兴亚会秘书长桑松——的冲突暂时停止后,兴亚会加紧了和陈永春的【中间派联盟】的对抗。支持陈永春的媒体往往因涉嫌勾结叛国集团的罪名而被查禁,而陈永春手下的干将们也频频遭遇交通事故。这种见不得人的手段在10月底达到了新的高度,新加坡警察局在兴亚会命令下竟然派出警察专门负责公开舞弊,此举激怒了大量在场市民。陷入暴怒中的市民一拥而上,将在场指挥舞弊的杜中队长当场打死,最后纵火焚烧了警察局后扬长而去。事件发生后,兴亚会装聋作哑,不予置评。
2116年12月,号称东盟自成立以来第一届真正公平公正公开的总统大选(此前军阀时代的选举被认为没有任何合法性)结果揭晓。
韩处安获得2800多万张选票,位居第一;陈永春紧随其后,仅以50万票的差距输给了韩处安。其余候选人由于得票数量太少,几乎没有引来媒体的关注。
消息公布后,兴亚会方面自然是热烈庆祝自己的胜利。令人意外的是,陈永春不仅在公开场合表示恭喜自己的竞争对手获得胜利,私下里也持有相同的观点。
“如果我真的赢下了大选,还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反应呢!”陈永春连呼庆幸,“现在看来,输了反而说不定是一件好事。”
12月25日,韩处安在大局已定的情况下宣布解散国家重建最高会议。2117年1月5日,他以兴亚会总裁的身份宣布就职东盟总统。
后记B(2/5)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