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大合约

    第116章 大合约 (第1/3页)

    面对李洛的询问。

    丁志忠和林月互相看了一眼。

    鞍踏公司确实是主打运动风,现在公司的代言人都是体育界大咖。

    “是这样的。”

    丁志忠敲打桌子,给出李洛想要的答案:“其实还得从倚天屠龙记说起,我无意中看到你从水里出来的那个形象,觉得你非常具有运动气质。”

    “和我们公司一贯的形象很契合。”

    “再然后。”

    他端起杯子润了润嗓子:“也找了你的一些新闻访谈,不得不说李先生的形象一贯非常得体,又不失年轻人那种青春和张扬。”

    “没错,我们之前都是体育明星代言。”

    丁志忠端坐几分,认真地说道:“但我们也需要更大的年轻人市场。”

    “在这方面。”

    “我非常喜欢伱展现出来的那种感觉。”

    这么一说,李洛就明白了。

    体育明星代言说实话有一定的局限,尤其是没什么重大赛事的时候。

    在这方面。

    演员、歌手的影响力显然会更大一些。

    对拓展品牌价值也更有帮助。

    “谢谢。”

    李洛致谢,开始进入正题:“不知道这个合作细节?”

    这种事情他找人打听过。

    代言有很多种。

    甚至一个公司的代言都会有区分,打个比方,像鞍踏旗下有鞋类、运动服饰类,两大类别甚至一些细项都可以有不同的代言选择。

    “我们公司想和你达成品牌代言。”

    林月打开公文包,在丁志忠的示意中拿出最下方那份文件:“我们的价格相当有诚意,给你的代言费是两年五百万,这里是相关细节。”

    他们今天准备了三份文件,代言级别和金额都不一样。

    现在拿出来的。

    正是最重要的那一份。

    丁志忠一惯相信自己的眼光,经过短短几分钟接触,他觉得可以在李洛身上下重注。

    别的不说,单凭外观都很适合运动品牌代言。

    “你看一下。”

    林月将文件摊开,转着递出去。

    “谢谢。”

    李洛心脏猛跳,不动声色地伸手接过。

    真是大手笔啊!

    怪不得都想成名呢,签个广告代言竟然比自己辛辛苦苦拍一年戏挣的钱还要多。

    不过反过来那么一想。

    要是没有作品作为基础,别人也不会带着大价钱跑过来。

    吴顿说得真是没错。

    只要事业做成功,有些东西就会水到渠成。

    五百万。

    自己那套两百八十平的小院总共才花费三百来万。

    这里扣掉还能剩一百多万出来。

    太尼玛挣钱了!!!

    不过想到以后那些明星动辄千万的代言费,他的心情顿时平复许多,也不要说以后,就今年周董代言美德斯邦威,据说代言费就高达一千万。

    鞍踏这个手笔非常有诚意,妥妥按照一线的价格给到自己。

    文件上面,林林总总的细则非常多。

    有相关肖像权授予,也有工作条款,比方说要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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