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只……只有殿下一个月亮!

    第14章 只……只有殿下一个月亮! (第1/3页)

    在议会厅中,虽然伊拉克略这一派的贵族,仍然占据优势。

    但这种被人挑战、被人挑衅的感觉并不好受。

    这种情况下,就在伊拉克略准备带着他这边的人,打算以对方不具备耶路撒冷贵族身份为由,对其中一部分人进行削弱的时候。

    一阵齐整的脚步响起,耶路撒冷王国常备军中12名军官,连带着8名帕拉丁,一同踢着正步走进了议会厅。

    这铿锵有力的步伐,彰显了他们的与众不同。

    确实、踢正步对于作战,似乎没什么意义。

    但在这种示威性质或礼仪性质的场合中,20人脚步的同起同落,便展现了极端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显得格外庄严与权威。

    是这个时代其他任何军团,都并不具备的特质。

    伊拉克略得承认自己这是被震到了,以至于他一时间忘记自己要说什么。

    就无所作为的看着那些人,在他们面前表演了一次二十人如一人的队列。

    看着他们在侍从的领路下,齐齐坐在了议会厅的左边。

    这些人即便是落座后,也依旧表现出肃穆的表情、双眼蕴含杀意、坐姿一丝不苟。

    由此,左右双方的人数,也就差不多一致了。

    当众人齐至,随从带着威严的声调,用高亢而清晰的声音宣布女王的到来。

    “肃静!宣女王驾到!”

    议会厅内里的众人,无论是左右两派,立刻停止交谈,纷纷起立,向大门处的西比拉行礼以示尊敬。

    阳光透过彩色玻璃窗,洒在西比拉头顶的王冠上,闪烁出夺目的光芒。

    在她的身旁,则是身高要矮上一截的伊莎贝拉,她同样身着华丽服饰,手中握着一根顶端嵌有红宝石的权杖。

    当伊莎贝拉从左侧的席位前经过时,那二十名军官与帕拉丁,站在各自的位置,伴随着一阵猛然挥臂的破空声,向伊莎贝拉敬礼。

    见到这一幕,伊拉克略不由的更加慎重起来。

    在这个时代,贵族骑士虽然是天生的军人,但骑士们与生俱来的习惯,便是单打独斗。

    如此齐整的步调统一,其实也意味着对上级的绝对服从,意味着这些人是伊莎贝拉最为坚定的拥护者。

    在圣地,只有那些宗教骑士团,才能够展现出类似的风采。

    同世俗骑士们的奢华、傲慢、鲁莽不同,宗教骑士团实质上是以天主教修会的形式存在,圣殿骑士团的骑士们,实质上是修士。

    他们以简朴的生活习惯,以及对上帝的虔诚著称。

    因为修会体制的缘故,那些宗教骑士,须立下三绝誓言:安贫、禁欲还有【听命】。

    无论是医院骑士团又或者圣殿骑士团,他们单独的骑士,虽然也勇武,但并不会很有威胁。

    可当他们集结在一起,表现出极高的纪律性时,便能起到质变的效果。

    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中,若非有着圣殿骑士团,在法王路易七世的部队中协助军队的组织和指挥。

    那么法王麾下两万士兵,可能在穿越小亚细亚的时候便折损近半。

    伊莎贝拉麾下的人,能够展现出如此军事素养,可见她早已不是那个任人拿捏的无害少女,而是一位能调动军队的实权贵族。

    而当西比拉带着伊莎贝拉来到宝座旁时,立马又有侍从端来了另外一张宝座,与西比拉的并立。

    见到这一幕后,在场所有人也都意识到这次会议,将会代表什么。

    伊拉克略也意识到,巴利安的动作要比他想的快,也不晓得其和西比拉达成了什么协议。

    王权的转交,居然这么快就要进行了!

    在打定主意后,伊拉克略立刻暗示自己这边的人,要抢先出招,不能被巴利安那边的人带起节奏。

    于是,在西比拉和伊莎贝拉齐齐落座,还未有侍从发出宣告前。

    就有贵族站出来,大声说道:

    “王上!还请将议会厅中的非贵族者,逐出去!”

    王权专制,并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法兰克人时至今日,依旧残留着大量部落时代的传统。

    在部落体系中,部落首领、虽然往往会被神化,但究其诞生的过程,以及处理部落事务,几乎不可能做到一言独断之。

    在征服了土地,建立起王国后,部落首领成为君王,而他麾下的那些勇士们,也一个个的得到采邑,成为领主或骑士。

    固然领主与骑士的土地,看似来自君王的封赐,可若是没有领主与骑士支持,那么君王便什么也做不到。

    为了统合全国的力量,除去拔高君王本身的专制权力外。

    另外一种方式,便是尊重贵族领主们的权力,换取他们的大力支持。

    这一情况,在耶路撒冷王国其实尤为突出。

    不仅仅是因为王国有着法兰克传统,更是因为耶路撒冷王国,作为一个十字军王国,时刻面对着数百万撒拉逊人的威胁。

    以至于必定需要上下齐心,才能够在穆斯林的浪潮里化作礁石,抵御一次又一次的海浪拍击。

    耶路撒冷高等法院有时也被称为总议会、君主议会。

    高等法院集立法权和司法权于一身。

    它的基础是中世纪的议会制理念:君主希望在某些事务上征得臣民的同意,例如征税和服兵役的义务。

    而这个法院、这个议会,最为特别的一点在于,其并非将投票权聚在某些大贵族手中,并非是一个层层人身依附的关系。

    伊莎贝拉的父亲,也就是阿莫里一世,他通过议会颁布了一部法案《封地法》。

    该法令禁止未经议会审核,非法没收封地,并要求国王的所有封臣联合起来对抗这样做的领主。

    这使得领主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有迹可循,而非单纯依赖个人好恶。

    法令还规定所有贵族都是国王的直接封臣,从而消除了先前的上级贵族和下级贵族之间的区别。

    从理论上达到了一个贵族之间,人人平等的效果。

    王国鼎盛时期,有大约600名法兰克男子,可以在该议会上进行投票。

    而国王本身,从法律上讲,也只是同僚中的首席。

    换而言之,乃是“第一贵族”。

    这样的一个国家,同威尼斯共和国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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