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寇可往,吾亦可往!

    第115章 寇可往,吾亦可往! (第1/3页)

    楚世昭从王睿贞的土地案中,或多或少已经了解到了大周王朝身上所出现的一类问题。

    那就是地主和农民之间的税收负担并不平衡。

    不然也不会出现土地投献这种做法,士大夫帮助百姓偷税避税以此给自己牟利,如此一来,百姓少交了赋税,士大夫从百姓、从国家手中窃取了本不该属于他们的利益。

    现在的情况就是本身就比较富有的地主官绅可以少交税,挣更多的银子,而更穷的黎民苍庶,却要为这一批人补上国家所需的基本赋税。

    相当于说富人更加富有,穷人为了满足他们头上所有的阶层,而不得不供养一生。

    最真相的是大部分的统治者都会把地主官绅视为自己的主要拥簇者,却忽略了人数更多的劳苦大众。

    崇祯到死都没有向世家大族、宗室皇亲动手,一直以来都是向这批人借钱、借粮的态度来缓解危机。

    搞笑的是,崇祯根本没有从他们的手上借到什么东西,然后为了维系统治,为了平定叛乱,又不得不加大对最底层百姓的剥削。

    直到闯王李自成打进了京城,仅仅是通过搜刮明朝权贵和官员,一共就获得了约7000万两白银。

    事实上,楚世昭也很同情崇祯,因为崇祯就算是搞清楚了地主官绅是富有的一方,他也没有任何能力从这些人的手上强取钱财。

    就崇祯上台的那一系列操作,他要是再这么办,对地主官绅赶尽杀绝,那是把所有人全方面得罪了一个遍。

    可能死得还更快。

    所以说,卢马之乱这个看似影响深远的政治性叛乱事件,对于楚世昭而言,对于大周王朝来说,并不能完全说是坏事。

    这给了楚世昭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

    土地兼并的最大问题就是资源分配出现了问题。

    什么是最快重新分配资源的手段,其实是打一场内部战争。

    至少,在卢马之乱前,楚世昭并不太敢实行《一条鞭法》,也没有这个条件去执行。

    毕竟能量守恒定律,一方得益,肯定是有一方受损的,百姓赋税交得少了,那么地主官绅交得就要多了。

    楚世昭没有足够强大的实力,变法的过程中所遭遇的阻力可想而知。

    但是卢马之乱掀起的内乱重新分配了一些叛乱地区的土地分配之外,楚世昭还借着这个过程强大了自身的统治力,军事力量,这才是楚世昭敢变法的资本。

    不管你服不服,不服那就拿拳头说话。

    现在楚世昭主要顾虑的点.就在于很多他的支持者,其实主要也是地主官绅这一道的。

    比如说帮助楚世昭政变的最大功臣桓盛不说是凉州最大的地主,那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家族。

    所以先前的桓盛想要变法图强,可是变法一直都没变到点子上,因为桓盛的出发点还是基于世家大族的出发点来考虑问题。

    楚世昭自然不会苛求他的下属能够公正无私,奉献自我,但是楚世昭又必须要坚决执行他的理念。

    主要是,楚世昭这一代不死,大周王朝还能继续延续,可楚世昭的下一代呢?

    楚世昭不变法图强,最后吃苦的是他的崽。

    而楚世昭很早就开始在布局《一条鞭法》的前置条件,他几次三番肃清朝野上不支持他的势力,培植新的官僚集团,就是为的今天。

    否则政策根本执行不下去。

    文俞、郭忧在朝堂上的地位水涨船高,就是他们二人的出身比较低微,执行《一条鞭法》的时候,相对坚决。

    他们利益不用受损,又能让国家强盛,还能让自己名留青史,对于文俞这类大臣,这简直是理想的践行,何乐不为。

    【开皇二年五月,楚世昭执政期间,出现了大量官员仅仅因为作风问题而被罢黜的现状,这间接裁撤了政府机构中的冗官冗员,利于国家运转。】

    【开皇二年六月,楚世昭又派文俞前往闽地进行《一条鞭法》的试点。】

    【开皇二年七月,文俞一经上任,就开始清丈当地的田亩,为《一条鞭法》打好应有的基础。】

    【开皇三年三月,在楚世昭查缺补漏,严格调查梳理全国土地后,将多年以来开荒出来的新田,全部填册,随着田亩实际数目的增加,加之楚世昭极力打击贵族、缙绅地主隐田漏税,这让大周王朝的田赋收入大为增加。】

    【而楚世昭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