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7:狗链

    367:狗链 (第1/3页)

    九月下旬的京城,秋意已深,天空呈现出一种清透的高远。

    京信大厦。

    盛影传媒的会议室里。

    蔡怡浓坐在主位,面前摆放着一台轻薄的黑莓手机和一份打印出来的名单。

    她神情干练,语气平和,却字字清晰,不容置疑。

    在她对面,是通过李婷婷筛选后、拿到王盛名片并表达了明确合作意向的几位港岛电影人代表——寰宇的林晓明、带着新项目构想的徐客,以及一位代表着部分独立制片人前来探路的资深监制。

    “感谢各位对盛影传媒的信任,以及对内地市场的看重。”

    蔡怡浓开门见山,没有多余的寒暄,“王总对与港岛同行的合作持开放态度,但有些基本原则,需要在一开始就明确。”

    她稍作停顿,目光扫过在场三人,将面前的文件往前轻轻一推。

    “关于具体合作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请各位知悉:

    第一,项目主体投资必须由盛影传媒主导。这意味着,盛影需要占据绝对的投资份额和相应的决策权。

    第二,项目定性为‘国产片’或‘国产电视剧’,而非‘合拍片’。这关系到未来的审批流程、发行待遇以及政策优惠。

    第三,基于上一点,项目核心主创必须满足一定比例的内地人员配置。

    具体而言,编剧团队中必须有内地编剧参与并拥有实质性话语权;主要演员阵容中,至少男女一号之一,或同等重要的核心角色,需由内地演员担任;制作团队(包括导演、摄影、美术、剪辑等关键岗位)也必须有内地资深人员加入,并非挂名。

    第四,项目最终的版权,归盛影传媒所有。合作方可以享有约定的票房或播映收益分红。”

    这几条规矩一出,会议室内的空气瞬间凝滞了几分。

    林晓明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

    他原本以为,凭借寰宇成熟的制片经验和港星号召力,至少能争取到联合投资、共同版权,甚至是以合拍片的形式运作,那样在发行和内容审查上都会灵活许多。

    盛影这条件,几乎是要将他们变成纯粹的“代工”团队,剥夺了项目的主导权和大部分长期收益(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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