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念重逢 第八章 律师的取证与底线

    执念重逢 第八章 律师的取证与底线 (第1/2页)

    温思渡当天下午就启动了律师调查令程序。

    作为资深律师,他太清楚——舆论战只是表象,真正决定胜负的,是法庭上的证据。

    他亲自驾车前往法院,递交律师调查令申请,申请调取:

    1. 温思滢与沈亦诚的报警记录(过去三年因家庭纠纷报警三次);

    2. 小区监控录像(证明沈亦诚限制温思滢外出);

    3. 社区、物业、妇联的调解记录;

    4. 医院诊疗记录(精神控制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

    每一份材料,都是他法庭上的子弹。

    回到医院,他没有立刻见顾龄梵,而是先进入周建明主任的办公室,以代理人身份做专业医疗沟通。

    “周主任,我需要一份明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写明两点:”

    温思渡坐姿端正,语气专业,完全是律师与专家辅助人沟通的标准姿态,

    “第一,被鉴定人温思滢的被害妄想症状,属于长期精神虐待、情感操控、隔离社交导致的创伤后应激障碍;

    第二,症状发作与沈亦诚的暴力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周建明点头:“温律师,你很专业。很多家属只要求‘证明有病’,你直接要求‘因果关系’,这对抚养权和家暴认定至关重要。”

    “我不打无准备的仗。”温思渡淡淡道,“证据必须闭环。”

    离开医生办公室,温思渡才走向顾龄梵。

    她正趴在桌上整理采访笔记,眉头微蹙,显然在担心证据是否足够。

    他轻轻坐下,将一份《证据目录(草稿)》推到她面前。

    格式标准、页码清晰、分类明确,是法院要求的正式文书样式。

    顾龄梵愣住:“这是……”

    “我们的证据体系。”温思渡用律师的耐心给她解释,“第一组:主体身份证据;第二组:家暴及精神控制证据;第三组:精神损害因果关系证据;第四组:沈亦诚恶意干扰诉讼证据;第五组:子女抚养能力对比证据。”

    他指尖点在纸上,逻辑清晰:

    “五组证据形成闭环,从事实、因果、过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