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军婚

    第一百九十六章 军婚 (第2/3页)

,一旦发现则严惩不怠。

    为了防止士兵因为娶到媳妇过于高兴而丢了自己的本份,从而削弱守城力量,让清军捡了漏子,周士相又制定了一些章程,定下一些规矩,首要便是保证城上值守的士兵人数不会因此减少。其他则按先前的一些办法,不当值的军官和士兵每三天可以和家人见面呆上半天,除此以外必须时刻留在军营,违者重惩。

    为了让那些被逼“嫁女”的父母不那么伤心,周士相让廖瑞祥尽可能的把军婚事情办得体面些,宋襄公也从公库拨出了一些红布,把军婚仪式尽可能的办得红火热闹些。

    愿意娶妻的军官和士兵也一一到县衙交纳了他们娶亲的费用,说是费用,实则彩礼。太平军虽实行公库制度,但对于战斗中有功将士却有赏赐,有发银子的,也有发粮食、布匹什么的,因此这些娶亲的将士手里多多少少都有积蓄,便是没有钱的也能跟同伴借到,如此一来,那些将成为岳父岳母的新会百姓自然收到了女婿的彩礼和孝敬。县衙在这一块可不敢克扣,都是如实转给,彩礼倒也不多,一律都是五两银子。

    虽然银子现在城中根本没有用,不过百姓成了太平军家眷自有他们的口粮供给,女婿在军中也有补贴,所以对于粮食的迫切需要倒也不那么要紧,因而明知这五两银子没有用,“岳父母们”还是强作笑颜的收下了女婿的孝心。

    按照民间嫁女的一应手续,县衙出面替这些新媳妇和夫家定了婚书,白纸黑字的保证让不少百姓安心了不少。城中可没什么轿子,就是有,也早被太平军拿去烧火了,所以军婚时,新娘们只能步行。周士相只在第一次军婚仪式时出席一次,其余几次均未露面,都是宋襄公和廖瑞祥在主持,葛正、赵四海他们也参加了两回。

    家中没有女儿的百姓在羡慕之余,也有不少人打起了家中婆娘的主意,一时间休书满天飞,原本还是他人妻的女人转眼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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