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囚徒
第一章 囚徒 (第2/3页)
枪击毙了罪犯。虽然自己知道他们是罪犯,但却并没有确切的证据,所以李志明也很清楚自己现在也成了一个罪犯。
从一名荣誉的警察变成阶下囚,生活真是给李志明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当时李志明在扎瞎右眼后逃离了现场,可作为一名曾经的警察,李志明在一番思虑后最终还是选择了自首。即便他清楚,如果他要逃得话,别人很难能抓住他。
当然,选择自首还有另外的原因,虽然到现在李志明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但他愿意替那个好似妻子的女人扛起罪责。如果自己不自首,那么她将会以一个杀人犯的罪名被埋葬。
然而等待李志明的不是拘留待审判,也不是直接丢入冰冷的监狱,更不是在自己曾工作过的刑警队的审讯室,而是被送到了这么一间看似是监狱,却又不是监狱的地方。
李志明确定这里肯定不是监狱,因为进监狱的人是要穿囚服的,并且要把头发剃掉,伙食也绝不会有而今这么好。最主要的是,严禁带入监狱的皮带鞋带都没有被收走,就连自己的衣服和手表都还在,除了手机,李志明什么东西也没少。
李志明明明记得那天是他的同事小马带他从警局离开的,至于送往何处他并不知晓,不过小马是绝对不会知法犯法的。李志明不相信队长和同事会出卖自己,作为常游离在生死线上,同吃同住,危险度仅次于缉毒警的刑警而言,他们就是同生共死的战友。
如果连他们都无法信任,那这个世上就没有几个人可以信任的了。换个思路去考虑,即便他们出卖自己,自己又有什么可被出卖的呢?
可是,自己在小马的警车上昏迷了过去,那么小马去哪儿了呢?自己突然失踪,警方会不会把自己列入在逃名单呢?还有借给自己枪的小汤又会如何?对自己照顾有加的张队会不会被自己连累?
“吱!”熟悉的铁门被打开的声音传来,李志明扭头看去,这次来的不是医生,也不是送饭的神秘工作人员,而是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他大约一米七左右的身高,和李志明高矮相当,显得有些干瘦。
即便一只眼睛不在了,但李志明身为刑警的素质还有,他很习惯性的打量起了这个男人。人大多都是带相的,常言道三十岁之前长相靠父母,三十岁之后靠自己,面由心生而已。显然这个男人已经三十多岁了,他乍一看长得很老实,表面上没有奸诈和狡猾的意思,衣着也很朴素,只穿了一件藏青色的夹克衫。
那人的手腕上带着一只看不出什么牌子的手表,做工很精美,但绝对说不上奢华,应该不算太昂贵。深灰色裤子、方头皮鞋,一看就是个二三线城市的普通人。不过这也就是乍一看,李志明清楚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道理,他曾经见过一些杀人犯看起来也是那么普通,作为一名警察,不能放过任何一些细枝末节。果不其然,仔细观瞧下李志明发现了问题。
那个男人的鞋子虽然普通,但听动静却十分沉重,与他的体重所带来的脚步声完全不符。举手投足间看得出沉稳庄重,本分中却又不小家子气,应该是个见过世面的男人。最主要的是他那沉稳的背后带着一丝波澜不惊的气息,面对陌生人,人总会有略微的紧张感,但在这个男人身上完全看不出来这一点。
这不是个一般人,他的太阳穴略鼓,脖子上有些青筋暴露,应该是经常用力的结果。最主要的是他的身上散发着一股让人不容置疑的气质,这是强者才有的气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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