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九章 荷兰人的宣战书

    第四百三十九章 荷兰人的宣战书 (第1/3页)

    荷兰方面回绝谈判的要求,断绝了郑芝龙的幻想。塵→緣←文↖學×網他们提出的条件是中国方面立即停止同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贸易,只能与荷兰人贸易,否则将再度开战。福建官府的答复是:荷兰人先赔偿战争损失,退回大员,然后才有可能谈判商务方面的问题。这种谈判纯属鸡同鸭讲,没有可能成功。

    初步谈判破裂,荷兰人再次悍然进攻厦门,泉南游击张永产和同安知县熊汝霖率明军迎击,荷军败退,10余名荷兰士兵被杀。福建水师追至外洋,因风向不利,经两昼夜未能接敌而回。败退的荷军在海上游弋,不敢再攻厦门,于是转而从料罗湾进窥月港,月港所在海澄县知县梁兆阳率兵夜渡金门浯屿,袭破荷军,焚其小舟三艘,获五艘。

    浯屿之战后,荷兰人由于接连吃亏不敢贸然进犯,福建官府也在等待朝廷对于这次明显不是小打小闹的冲突的处理意见,因此在整个七八月份的台风间隙里,双方只保持小范围的接触。

    7月27日,刘香集结了全部主力,与荷兰舰队会合。普特曼斯有了底气,于7月29日将宣战书送交明朝代表,明荷双方正式宣战。这份宣战书的发出,意味着琼州营的“虎斗行动”大获成功。

    荷兰在宣战书中提出数项条件作为停战要求:希望拥有在漳州河、安海、大员、巴达维亚自由贸易的权利;在鼓浪屿建立贸易据点,可派遣代表至中国沿海城市收购商品;荷兰船只能在福建沿海自由停泊;不准任何中国船只前往马尼拉,与西班牙人贸易;荷兰人在中国享有与中国同等法律权利。

    这样苛刻的条件自然是朝廷无法接受的。由于对荷兰人沿岸烧杀劫掠非常不满,8月中旬,崇祯的圣旨到达福建,严令福建巡抚邹维琏严惩红毛,维护大明的国威。邹维琏接旨后,立即飞谕全省各地文武将吏,不许再谈“互市”二字,“誓以一身拼死当夷”,并调动了五虎游击郑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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