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六章 羊舌鲋之死与中行吴灭鼓(一)

    第五百五十六章 羊舌鲋之死与中行吴灭鼓(一) (第1/3页)

    鲁昭公十四年冬,晋国宫廷发生一起严重的谋杀事件;事件造成三位大夫死亡,其中就包括著名的大贪官羊舌鲋。谋杀与政治无关,也不涉及权力之争;实际上只是一位遭遇司法不公的受害者愤而拔剑刺杀受贿的审判者与行贿的被告、最终又被处死的案件。

    六十多年前,楚大夫申公巫臣逃到晋国,晋景公将鄐田的一半赐给他因为鄐田的面积太大,申公巫臣去世后,他的儿子邢侯继承了禄位。二十年前,楚国的另一位大夫雍子也流亡到了楚国,晋平公就将鄐田的另一半赐给雍子。

    邢侯与雍子同为天涯沦落人,本应惺惺相惜、相互关爱;但是邢侯高傲目中无人、雍子贪婪见利忘义,因此这对邻居根本处不到一起去。

    两人的土地本来以一条南北流向的小河为界,邢侯土地在西,雍子土地在东。但是后来由于地貌发生改变,小河一夜之间竟然改道了。新的河道将邢侯的土地割裂开来,河东的土地面积徒然增加,雍子乐不可支,立即召集佃户们占据了新增的土地。

    邢侯怒不可遏,他是叔向的大舅子,又耻于与雍子争论,于是一纸诉状将雍子告上司徒署。大司徒士弥牟刚刚接手案件,中行吴就准备进攻鲜虞,士弥牟接受士鞅的命令随军出征;战事结束后,士弥牟再次准备开始审理案件,却又要举行平丘之盟;他不得不再次中止审理,陪同晋昭公出席盟会;他在平丘回国的半路上又被中行吴拉去进攻鲜虞;回国后不久再被晋昭公派到楚国去恭贺楚平王即位,一连数月不归。因此这个案件就被无止境地拖延下去。

    眼见自己的土地已经被雍子占据三年之久,侵权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邢侯不得不去见韩起,要求他立即派人审理。

    韩起把案件交给少司徒羊舌鲋审理。雍子的抗辩理由是当年封给他土地时,司徒署官员明确告诉他以小河为界,而河道改变乃属天意,他当然有权拥新增的土地。邢侯怒道:“如果河道把新绛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