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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城(公元753年——805年)是陕州夏县人,从小就聪慧好学。由于家境贫寒,无钱买书,他恳求来到集贤院当差僮,借此机会刻苦读书。

    唐德宗建中四年(公元783年),阳城考中进士,官拜左谏议大夫。阳城平时为人谦恭简素,又疾恶如仇。其时,裴延龄为相,挤走了名相陆贽,文武百官敢怒不敢言。阳城冒死上奏弹劾裴延龄,为陆贽主持公道。

    唐德宗闻听大怒,将阳城贬为道州刺史。

    阳城于贞元十四年(公元798年)来到道州,当上了道州的父母官。阳城上任后,很快就了解到这种苛政亵渎人,而且劳民伤财,导致很多家庭生离死别。于是,他冒着被革职的风险,下令停止向朝廷进贡“矮奴”(即侏儒)。

    朝廷派人去索要时,阳城巧妙地上列出了两条理由上奏:第一、依照《唐六典》,缴纳贡赋要依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贡有的东西,不进贡没有的东西。道州只有矮民,没有矮奴,所以不该纳贡;第二、本地百姓都比较矮小,如果一定要进贡,那到底该选择哪些人呢?因此,阳城要求皇上废除这项苛政。

    唐德宗看了他的奏章后,认为很有道理,从而将这项伤天理、灭人性的虐政予以废除。

    当这一重大消息传到道州后,大家扶老携幼、奔走相告。他们不仅对阳城感恩戴德,而且深怕时间长了,忘记了这位为民做主的好官。于是,百姓家里如果生下男孩,都用“阳”作名字,让崇敬之情世代相传。

    由此可见,在大多数官员的心中,老百姓的生死,还没有,让上司高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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