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案中案(63)

    第97章案中案(63) (第1/3页)

    当年王乾山去向王文辉宣布要离婚的时候,带着李倩一起去了。不过他们父子二人在沟通的时候,李倩一直等在屋外。

    王乾山出来的时候,却是要她进屋帮忙将「尸体」搬到床上,他要放火。王乾山的瘸腿让他在搬运「尸体」时相当不便,并且费力,所以很快就想起李倩。他似乎压根儿就没有想过李倩会拒绝这一要求。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大惊失色的李倩很快就冷静下来,并参与其中。

    这次被警方找上门以前,王乾山向她强调过,如果万一被警方问话,不管是当年的「失火」事故,还是现在王元鹅的死,你李倩只要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就不会有什么事。

    王乾山的矛盾一如既往地体现出来。既然想「保护」李倩,那么压根儿就不让她参与犯罪,不才是最好的「保护」吗?这和最初要同张秀文离婚,却又认为自己应该尽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一样的不可理喻。

    李倩为了王乾山可谓什么都愿意干,也什么都敢干,唯独在让自己「脱罪」这件事上,她违反了王乾山的意志。

    审讯的最后,李倩的几句话似乎解释了她这么坦白的原因。

    「七年前的大火发生后,二楼房间的窗户前出现过一个人影……虽然出现的时间很短,前后也就两三分钟,但我看得很清楚……这个背后燃着大火,站在窗户前,可能在犹豫要不要跳窗的人影,一直出现在我的梦里……我知道,那是一个活人。」

    「太累了……我就想好好睡一觉。」

    段明终于没忍住,问:「你当初辞职离婚,抛弃家人,到现在,后悔过吗?」

    李倩无语凝噎。

    这也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人。

    相对于王乾山杀害父母后,依然若无其事,「吃嘛嘛香」的心态,李倩似乎「寝食难安」,但随后却又继续帮助王乾山谋害王元鹅,面对警方的审讯又一五一十地交代自己所有的罪行,应该就是想求一个「心安」。

    李倩的行为看起来前后矛盾,驴唇不对马嘴,但仔细推敲却又不难发现其中隐含着她的行事规律:一切以王乾山为中心,但她终究也是「人」,只要不会对王乾山不利,她还是会选择「做个人」。

    「这个蠢女人!」面对李倩的供词,王乾山以这样一句话予以评价。

    「2001年11月12日夜里到13日凌晨,到底发生了什么?」当年的那一场大火前后到底发生了什么,虽然真相已支离破碎地浮现出来,但杀人放火这种事仍然需要当事人的亲口承认。

    接下来,王乾山的陈述和已知的真相并无太大出入。

    至此,王元鹅的死已悄然定性,现场鉴定结果和「自杀动机」,让他的「自杀」形成完整证据链。

    王乾山到底是个什么人呢?

    因为身体残疾,内心自卑却又好强,外界的嘲笑和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