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案中案(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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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的「放养」,尤其是王文辉野蛮式的教育方式,让他对父母充满厌恶,甚至怨恨,对原生家庭亲情缺乏认同,这包括王元鹅在内。王元鹅尊敬他,崇拜他,也照顾过他,但仍旧没有引起他在情感上的认同。

    父母对他在教育上的失败,在心理疏导和关心关怀上的疏忽,固然难逃其咎。但王乾山对他人的付出明显存在过分索取的心理,父母的日常养育和王元鹅在生活上的照顾,在他看来似乎是理所当然、不值一提的「小事」,丝毫没有进入他的「法眼」,温暖他的内心。

    在他眼里,似乎只有那些为他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大事」的人,对他有过十分「重大」付出的人,才会让他认为那人没有看不起他,才会被他当作「自己人」,才会引起他在情感上的认同。

    比如,张秀文愿意嫁给他,他就认为张秀文没

    有看不起他;李倩为了他辞职离婚抛弃家人,自然而然也会让他认为李倩没有看不起他。这让王乾山将她们当作「自己人」,并产生自以为是的「责任感」和「保护欲」。

    王乾山「理想远大、很有抱负」,想要通过中医治好自己的瘸腿,想要通过《周易》改变自己的命运,而现实是:前者前无古人,后者莫名其妙。

    但王文辉不准他读大学学中医,阻拦他钻研《周易》,无疑让他把在现实中很难实现,甚至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归咎到王文辉头上。在他看来,并不是他的「理想」不具备可实现性,而是王文辉阻拦了他的「理想」实现。

    这种矛盾无疑让王乾山的内心非常失落、压抑,造成的后果是长期积压的对父母深入骨髓的厌恶和怨恨,逐渐被引爆。

    他是一个不得志的失败者,但是他绝对不甘心轻易做一个失败者。

    在和李倩私奔期间,他应该仍在试图「改变命运」,但他后来算卦,得出「不宜远游」的命运暗示,然后遵照这一暗示,回到堰城,似乎说明他已经开始屈服于「命运」。最后,他毫无抗拒地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声称「同命运抗争太累」,似乎更印证了这一点。

    无论如何,这个人受到法律制裁完全罪有应得。

    彭杰和小王没想到当年的「王元鹅案」会如此复杂。当中牵涉的人伦悲剧,以及王元鹅「自杀动机」中涉及的罗弘材的特殊身份,都注定没法将「王元鹅案」的详情向外公布。

    所以,当年的警情通报中,仅以一句话为王元鹅的死定性:经调查,我市王元鹅为「自杀」身亡。

    是的,他们特意在「自杀」两个字上标注了双引号。这在很多人看来,警方是在着重强调王元鹅是自杀,而不是他杀。至于其表达的真实意思,只有当年的办案人员才清楚。谁要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专门跑去问这是什么意思,他们只会告诉你四个字「无可奉告」。

    文韬因为王元鹅当年不敢自杀,并且因为王元鹅参与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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